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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通4年前历史故事知识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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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近路的人

  

  宋晓杰

  

  

   除了纤弱细瘦的名字和一个几乎失真的脸孔,我想,我能记住的关于她的点滴就再没别的了……在这个溽热的下午,阴云沉重得尚不够分量,大雨还没有到来,但已有了些微凉。这种天气是容易怀念的,但我复杂的情感却说不清除了怀念之外,还有没有别的什么。

  

   她的出生是艰难的。正是计划生育政策刚刚开始实施的时候,“顶烟儿”上是要被开除工职的。那时,叔叔是一个单位的保管员,是爸爸帮忙找的临时活计向固定工作转变的节骨眼儿上,这政策当然恰好能管住他。但是,叔叔不知哪儿来的拗劲儿,“这个孩子我们要定了!”好像爸爸是面目狰狞的刽子手,他们夫妻摽着膀子拧成一股绳儿、豁出老命也要把这个孩子从水深火热中“抢”回来。不光是爸爸,所有人都百思不得其解——因为他们先前已有了儿子晓海。

  

   那时,婶子已属高龄产妇,且高血压,但她却能够大义凛然地奔赴手术台,如投身革命一样英勇,气得爸爸深不是浅也不是。那时,爸爸已在行政机关工作,整天无缘无故就牢骚满腹的爷爷不会帮他们兄妹一点——在任何事情上,不“麻烦”他们已是他们的万幸了,在那个长兄为父的大家庭里,爸爸始终没有忘记他的责任。他替一个个弟弟妹妹不厌其烦地找工作,忙生活,四处奔走。叔叔害过眼病,早年失去了一只眼睛,所以爸爸特别关照他多一些,包括从小避开爷爷没日没夜没规律的谩骂,避开爷爷抡着铁锹满院子的追打,长大后结婚、搬家、调动工作……爸爸像对待亲儿子一样尽心尽力。多年来叔叔对爸爸一直是依赖、依靠、言听计从,惟独在这件事情上,他要自己做主了。

  

   就这样,小妹来了,颤颤微微地来了……当时我是几年级的学生已记不得了,我和妈妈一起到中医院去看小妹好像是上辈子的事了,恍惚、迷离,纷乱的交错。中医院与后来我自己的家只隔一条马路,有些大痛小痒的,我们都到那里去看,方便。可是我竟然一次也没有想起过她。

  

   一边是一家三口欢天喜地的迎接,一边却是送上门来的罚单。具体缴了多少数目的罚款,我也没问过,反正,小妹是缴了钱才被允许来到人世的,她父母欠她的——从她一出生就欠。

  

   现在,仍有朋友偶尔让我替他们或他们朋友、亲友的孩子起名字,记不准起了多少个名字了,那些天真可爱的孩子带着我送给他们的独特的标签或符号,在茫茫人海中快活地奔跑、玩耍、成长,却并不为我所知。但小妹的名字却是我的“第一个”。不知受了哪个顺眼的女孩的提示,“就叫宋晓薇吧。”也不知道自己的本意是叫宋晓薇,还是宋晓微,这么多年我也从没想起去看小妹的户口本或作业本,反正这个名字就这么叫起来了。想起两年前,在鞍山的一个歌厅里,一次聚会的热烈气氛中,有朋友满脸柔情,摇晃着身体,手持麦克唱得深情而陶醉,只有我心独自寒凉,“有个女孩,名叫小薇……”

  

   印象中,小妹从生下来去的最多的地方不是幼儿园、学校,而是医院,大大小小的医院,市里市外的医院。我看到的小妹永远都是病秧秧、赖巴巴的,瘦小,胆怯,偶尔皱着眉,被婶子抱着,或牵着,从没见她有过小孩子的活蹦乱跳、少年的天真烂漫、少女的鲜艳明丽……我始终捉摸不透她的心思和智力,确切地说,也从没想捉摸过。那时候,父母根本没有时间和耐心管束我们的腿,他们整天想着的是要怎样填满我们的嘴。所以我们就起早贪晚挣命地玩儿,马路上没有多少车辆,白天黑夜也不怕什么坏人,我们就满世界乱跑。有时我自己跑了半个城去看奶奶(奶奶与叔叔住对面屋),见到小妹,她不说话,我便也懒得说,就当她是个沟通起来比较费劲的孩子。记忆里,好像她连亲口叫我一声“二姐”都没有过。她长那么大,我们竟没有一次认真交谈过,更不用说是“倾心地”了。关于小妹的消息,多是我从疯玩的疲惫中,停下来喘息时,从爸妈的谈话中获得:她又住院了、又出院了,只有那时,我才会想起她……

  

   大约她并没打算呆长,来这个家里逛一圈儿就走,就像女孩子逛商场一样。十几岁的时候(记不清了),她就急急地走了。那是一个凛冽的严冬,市二院出据的死亡报告单上,写着比天气还彻骨的三个字:尿毒症!……她走这一趟的目的就是来让父母伤心、亲人哀恸的吗?就是来把家里的钱财全部席卷一空的吗?这样说恐怕不妥,这样说对小妹也是不公平的,但事实上,她就是这样迅雷不及掩耳地消失了……到二院见到婶子时,她已哭得死去活来,时不时地休克……我的眼泪流下来,完全是因为一位母亲的悲痛!

  

   这次她的提前退席,她狠心的离开,已没人再给她开据罚单……小妹走了,但她给人们留下了什么?这么多年,我们亲眼目睹了叔叔家怎么一点点变得捉襟见肘,我们小小的心灵替叔叔难过、气愤,也闹着别扭,“怎么就不听话呢?如果你没有能力养她,为什么还要生她?……”当然,这个疾病的风险并不在叔叔考虑的范围之内,但起码有着不可逃避的因果关系。遇到这种意外,作为手足,爸爸怎能呆得安生?看看事已至此,爸爸叹气,又不忍心袖着手看他们一家老小喝西北风儿,就替他们办了手续,在市场卖些蛋糕、烟酒之类的商品,还利用星期天借来朋友的212吉普帮他们进货,沈阳、鞍山、锦州地跑。每到年节,市场销售旺季,爸爸更是一门心思在叔叔那里。连我们都生气爸爸,“干吗老是没记性帮着他们,连句好话都换不回来,又出人力、物力,又出财力的!我们的日子也不宽裕!”可是,就是这样的打拼,叔叔家的日子仍是入不敷出,小妹像一块巨大的海绵,吸取着他们的汗水和泪水……

  

   民间的习俗是不能改的。因为小妹没有出嫁过,算是“孤女”(不知道这两个字写得对不对),不能入墓园。火化后,弟弟晓海捧着那个方方正正的小盒子,一行人跟着,忽拉拉去了事先托人找到的空地——那空地界于村庄和稻田地之间,埋了。坟前,放着小妹喜欢的蝴蝶标本——像一只蝴蝶,她从爱她的人们的视线中,轻盈地,飞走了……

  

   不知道是我没有在她的名字里赋予足够的坚毅、刚强;还是她本就如此蔷薇花儿一样容易盛衰……我沉默着,绕开那些浮游的往事。只有不经意间想起,才是一颤,不是心疼,不是心酸,这样的表达都不够准确,但我实在想不出什么更合适的词语。环顾左右,我恍然觉得孤单、萧瑟,无依无凭——小妹就像断了的枝条,最先剪断的枝桠,走在了时间的前面——与我们相比;她是眼尖的,她悄没声息地最先踏上了通往泥土的那条路——那是一条抵达终极的抄近的小路……

微型小说佳作欣赏600字

1、《求你们别开玩笑》 西班牙●塞拉  就像平常强盗行劫时一样,卡洛?帕里亚克诺蒙着脸,提一挺机关枪,冲进一家饭馆。饭馆里顾客盈门,都是些有钱人,个个喜气洋洋,打扮得珠光宝气。他们决非冒险好斗之徒,而且都未带武器,真是打劫的理想对象。

  卡洛?帕里亚克诺手端机枪,踢开了门。

  “举起手来!”

  卡洛?帕里亚克诺的声音,不像人家当强盗头领的,喊出来既不威风,又没有雷鸣般的音量。他的声音怯生生的,低沉而又细弱。只有很少几桌人听得到。乐队继续演奏着《第三个人》这支讨厌的无法哼唱的狐步舞曲。侍者穿梭于饭桌之间,忙着收盘送菜开瓶子,脸上堆满了笑。餐厅总管点头哈腰,请每位新到的顾客入座,卡洛?帕里亚克诺感到自己面罩里的脸红了。

  “真是天下奇闻,他们竟不理会我?”他想,“这群蠢驴,难道不见我拿着机关枪?”于是,卡洛?帕里亚克诺使足力气又喊了一声:“举起手来!”

  有几个人终于把视线从维也罗丽的胸部移开,扭过头来朝卡洛?帕里亚克诺看去。

  “多潇洒的强盗!”有人说了一句,“真是个棒小伙子!”

  卡洛?帕里亚克诺感到自己情绪异常,真是又气恼又吃惊。

  “举起手来!我已经说过了。你们没发现我是抢劫的吗?还不明白这是打劫么?再不举手,我可要开枪了!真他妈见鬼!”

  从一张桌子旁发出一声大笑:

  “多逗人的家伙!喂,劫贼,跟我们一道喝一杯吧。服务员,服务员,给这位先生拿杯香槟来!”

  卡洛?帕里亚克诺在地上跺了一脚。

  “您听着,别跟我开玩笑啦,把手举起来!”

  那位先生发出一阵大笑,声音响得连几个街区之外都可以听到。

  “得了,年轻人,平静平静吧,不必装出这副样子来!”

  “什么这样那样的。我是来打劫的,你们懂吗?我手中有枪,而您不但不怕,不把钱包、首饰放到桌子上,反倒哈哈大笑,拿我当笑料。您这位先生,不认真对待此事,反而从中取乐?”

  乐队奏完了《第三个人》,又开始演奏《谁害怕凶残的狼》这支进行曲。

  卡洛?帕里亚克诺感到口渴:“举起手来,喂,举起手来!”

  “不,年轻人,我不举手。我可不喜欢有人抢我的东西。”

  笑声,犹如此山压向彼山的暴风雨,从一张桌子推向另一张桌子。几个食客站了起来,把卡洛?帕里亚克诺围了起来,手拉手翩翩起舞,仿佛一群印第安人转着白人跳舞。

  卡洛?帕里亚克诺竭力振作精神,说:“好!咱们走着瞧,你们到底举不举手?”

  大家笑得前俯后仰。几位太太声言,这劫贼简直是个宝贝。在他周围跳舞的人越来越多。卡洛?帕里亚克诺发觉自己业已沮丧的情绪越发低落。

  “那好吧?”他无可奈何地说道,音调里已带有几分柔情,“把那杯香槟递给我,我渴死了!”

  饭馆里的食客们人人心醉神迷,容光焕发。对刚才突发的这出戏,感到心满意足。

  “这饭馆的老板,”有人大着胆子,装作了解内情样子说道,“简直就是魔鬼,亏他想的点子!”

  卡洛?帕里亚克诺在椅子上坐了下来,一口吞下了那杯香槟。他面前桌子上的花瓶、酒杯、扇子,以及搁在它们旁边的机关枪,构成了一幅有趣的静物图。

  警察进来了,给卡洛?帕里亚克诺戴上了手铐。当两名警察押着卡洛?帕里亚克诺走出饭馆的时候,卡洛?帕里亚克诺的眼神中,隐隐约约仍流露出恳求的目光:求求你们,别开玩笑啦!

  

■■ 5、《向往乡村的鞋匠》 西班牙●布拉斯科

  好事的读者可以把这个故事应用到生活的各个方面。

  从前有一个鞋匠,住在自家门窗紧闭的鞋店里,所谓鞋店,不过是一间阁楼。他一边干活,一边透过仅有的一扇窗户望着太阳,也唯有这扇窗户,才给这位不幸的鞋匠师傅送来光线。

  我讲的这个故事,发生在南方的一个城镇。可是普照大地的太阳,一天里只有两三个钟头的时间给穷鞋匠的家送进去一条窄窄的阳光。

  可怜的鞋匠通过小窗户,遥望着蔚蓝的天空,一面做活,一面叹息,他向往着未曾见过面的大自然。

  “这样的天气,能出去走走该有多好啊!”他时常大声地说。当某位顾客给他送来住在对面的马车夫的一双肮脏的皮靴时,他总要问,“外面天气好吗?”

  “好极了!四月艳阳天,不冷不热。”鞋匠师傅的叹息更加深沉了,接过靴子,狠狠地往角落里一扔,说,

  “你们运气真好,星期六来取靴子吧。”

  他试图用歌声来解闷,他不停地哼哼呀呀,一直唱到天黑下来:向往自由,而又得不到自由的人,无异于死亡,其实他早已不复存在了。

  每天他都渴望地凝视着天空,长吁短叹,直到夜幕降临。这个不幸的人倒很喜欢黑夜,因为他那悲惨的命运使他在黑夜来临之前是呼吸不到新鲜空气的。

  一天,一个同楼住的主顾,带着一双要修的皮鞋,来到他的阁楼。见面以后,由于鞋匠向他诉苦,说他总也见不到所渴望的乡村,那人便对他说:“是啊,加斯帕尔。所以我认为赶驴的人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赶驴的人?”

  “对。他们来来往往,饱享着新鲜的空气,闻着芳馨的花草。他们是大自然的主人。那确实是一种最美好的工作。”主顾走后,加斯帕尔陷入沉思,一夜没有睡着,第二天一清早下定了决心。

  “让侄子照管店里的事,我要用攒下的50元钱买一头驴,做一个赶驴的人。”于是他便照着想的做了,八天后他成了一个搬运夫。

  “多么好的天啊!空气多么新鲜啊!现在才是过真正的生活,才是没有让我在那屋顶下的黑洞里枉过一生的大好时光。”加斯帕尔开始了第一次出行,他一边采撷路旁的花朵,一边放声歌唱。他走了将近一英里,也没有见到一个人。加斯帕尔如愿以偿,成了田野的独一无二的主人。

  在他拐弯的时候,突然窜出三个人来,大声喊道:“不许动!”一个人把驴抢去骑上仓惶逃走了。第二个人抓住他,第三个人把他剥个精光,怕他追赶,又用棍子狠狠地打了他50下,打得他浑身青一块紫一块的。

  要是在城里,肯定会有人听到他的呼救声,然而在这里却没人听得见。在光天化日之下,歹徒竟敢这样胆大妄为。他拼命地呼喊:“救命啊!救命啊!我要死了!”将近五分钟的时候,一个农夫赶着马车打这里经过,把他救起来,用毯子裹上,拉进城去,送到他家门口。

  他的侄子和邻居见状大惊,纷纷前来寻问,但他一言不发,有许多天没有听到他讲过一句话。

  有一天下午三点多钟的时候,楼梯上忽然传来要到乡间去旅行一趟的声音:“咱们一会儿就动身。”

  “多好的天气!叫表兄也一块去吧!”加斯帕尔一个人呆在阁楼里,轻蔑地抬头望了一眼天空说:“天气好!挨一顿狠揍就更妙了!”

  

■■ 2、《轻信带来的烦恼》 西班牙●比德佩

  一天夜里,两个惯贼窜入一位富有的骑士的住宅,这位骑士是当地的知名人士,而且以其智慧超人著称。他听见有人进入宅内的脚步声便醒了。他分析进来的人是窃贼。两个贼刚要打开他住着的那个房间的门,

  他便轻轻地推醒了妻子,然后小声地说:“我听见了两个窃贼的脚步声,我要你一个劲地问我是从什么也方,通过什么办法弄到这么多钱的,你要大点声恳切地问,我要不愿说时,你就连劝带哄,直到我把全部的底细告诉了你时为止。他的太太也是个聪明精细的人,便开始装腔作势地问起丈夫话来:“我说,老爷,你今天晚上就把那个我一直想知道的事告诉我吧。你告诉我你是怎样发了这么大财的。”他支支吾吾地不肯讲实话,但是拗不过她一个劲地恳求,最后他说:“夫人,我不理解你为什么非要知道我的秘密?你丰衣足食又有人侍候,还不满足吗?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许多事情一说出来就会坏事,过后就悔之晚矣了,所以我还是劝你不要多问。”

  这番话不仅没有使太太改变主意,反而使她追问的更紧了。最后迫于无奈,骑士说:“我们的全部家产———这话可千万不能对任何人泄露———都是偷来的。的确,我的钱没有一分是我自己挣来的。”太太听了不信,逼他讲出详情。“你不相信我吧?那我就把全部经过告诉你:我从小就和一帮小偷混在一起,我的手指几乎不曾有闲着的时候。他们中有一个人非常赏识我,他教我从高高的窗户上飞到地面,又抱着月光从地面飞到房顶,就这样我什么时候想得到点东西,什么时候就抱着月光飞上飞下。我把咒语念完七遍,月亮就把房子里的全部钱财和珠宝藏在什么地方显示给我,我就抱着月光飞上飞下地去拿那些宝物。我就是这么发的财,再也没有什么别的秘密了。”

  在门口偷听的那个贼听得入了神,而且对骑士讲的话深信不疑,因为远近皆知这位骑士是一个诚实而有身分的人。贼首恨不得马上试验一下他听来的话是否灵验,他把咒语念了七遍,然后抱着月光跳了下去,他想从这个窗子飞到那个窗子,结果头朝下摔到地上,月亮对他真还算开恩,没有让他摔死,只摔断了他的两条腿和一只胳臂,他疼得大喊大叫,恨自己愚蠢,过于轻信别人的话了。

  正当他躺在地上等死的时候,骑士走了过来,那个贼求他饶命,说他最痛心的是竟糊涂到了能轻信这种话的程度,他恳求说,既然他已用话伤了他,就不要再加害于他了。

  

■■7、《妈妈的秘密》 日本●演赤川次郎

  千万不能让丈夫知道。

  绫子拿着那个小包,站在桥上。夜深人静,河水在黑暗中悄无声息地流淌着。

  它能带走这秘密吧。

  小包飞快落入河中。回家吧,明天丈夫住院,得起个大早呢。

  绫子疾步往回走。轻轻打开后门,穿过厨房,溜进卧室——丈夫站在那里!丈夫满脸愤怒。

  “上哪儿去了?”“这……”“哼,是把见不得人的东西扔到河里了吧!”丈夫真的动了气。绫子的脸也变白了。

  “扔了什么?说!”绫子忍不住反问一句,“你怀疑我什么?”“我替你说吧——是北山的信!”绫子睁大了眼睛。接着,慢慢将视线移至脚下。

  “跟那家伙勾搭上啦!”“啪!”一记沉重的耳光。绫子头晕目眩,一头栽倒在床上。

  好不容易抬起头时,女儿有纪子正怯生生地站在床边,黑黑的瞳仁里充满了恐惧和疑惑。

  “我到底是谁的孩子?”有纪子问,“是爸爸的,还是叫北山的那个人的?”“你为什么问这个?”

  “想知道。”

  良久,绫子没有作声。微风吹拂着她那业已大部分变白的头发。

  “好,”绫子终于开口了,“那就告诉你吧。”

  “和我结婚前,你爸爸爱着一个人,她叫……”晶美,并不出众。在中学,比他低一年级。当时很迷恋他的绫子,偏偏和晶美又是最好的同性朋友。不过,这两个女孩儿那时都还不到敢向异性吐露爱心的年龄。因此,也就没有发生什么争“郎”大战。论家庭背景,绫子占上风。晶美死了父亲,与母亲二人相依为命,度日维艰。她自然穿不起绫子身上的漂亮衣裤,也不善于玩耍。不过,绫子知道,晶美特有的那种清纯、温柔和娴静是谁也学不到手的。

  那件事发生在一个炎热的暑假。

  晶美突然跑到了绫子家。他正巧也在。紧追而至的是一群恶煞似的男仆,他们的主人是当地首富,晶美的母亲在那家干活。

  “让那个女孩儿滚出来!”男仆们叫嚣说,他们小姐放在梳妆台上的宝石不见了,晶美当时正进府找她母亲,偷宝石者必是晶美无疑……他,发怒了,让晶美躲进里屋,他转身直奔门口,跟那帮男仆大吵起来。

  大概是被他那不要命的样子吓住了,男仆们嘟嘟哝哝着回去了。本来他们也没有充分的证据。

  他走向面色惨白、颤抖不已的晶美,温柔地拉起她的手……然而,那件事并未结束。暑假期间,晶美偷盗宝石的传言飞遍整个镇子。新学期开始后,没一个人愿跟她说话。她母亲也失去了工作,娘儿俩的日子更难过了。他则明明确确地爱起了晶美。那不是出于怜悯或同情,而是纯粹发自内心深处的诚挚之情。绫子一如既往关心着晶美,同时暗暗在心里发誓:委屈自己,成全他们。

  然而,单靠一个学生的爱情,是无法支撑母女俩的生计的。这个事终于画上了一个句号——晚秋的一个黄昏,晶美和她母亲一同投河自尽了。

  “后来,你爸爸倒插门到了咱们家,再后来,就有了你。”绫子停顿了一下,“不过,你爸爸在心里一直思念着晶美。我只是他的妻子,晶美才是他的恋人,而且只有她一个……”有纪子长长地叹了口气。

  “可这与你扔到河里的东西有什么关系呢?”“我打扫里屋的时候,发现了塞在天棚上的宝石,就把它偷偷地扔进了河里。”“是,是这样……”有纪子几乎喘不过气来。“晶美被人追到咱们家,趁你爸爸跟人吵架的当儿,踩着板凳,把宝石塞到了天棚里。”

  “那你为什么不告诉爸爸呢?”绫子莞尔一笑:“我那时已经得知,晶美的不幸使你爸爸在身心方面所受的沉重打击和极度悲痛该有多大。对你爸爸来说,晶美是完美无瑕的女性偶像。如果告诉他真实情况,你想会发生什么事儿?”“妈妈!”有纪子紧紧地抱住了母亲。

  “您才是最爱爸爸的人啊。”

  绫子的脸微微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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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要求:

1、要同时涉及3大门派

2、要包含江湖门派间多年恩怨情仇,又要打破世俗伦理。

3、同时情节还要扣人心悬,大有血雨腥风呼之欲来。令人极为期待该小说之续集,同时留下n多悬念。

4、越短越好

第2天,有人来投稿,全文只有十个字:

秃驴,竟敢跟贫道抢师太 !

编辑复语:恩怨情仇,血雨腥风确有,且短小精悍,n多悬念,但侠骨有余,柔情不足。虽江湖儿女,但也有柔情万种。

第3天,修改稿:

师太,你就放弃秃驴从了贫道吧!

编辑又语:江湖儿女,柔情尽显,缠绵悱恻。但仍拘泥世俗伦理。

第4天,第三稿:

师太,你竟敢跟贫道抢秃驴!

编辑三思,语:打破世俗伦理之作,血雨腥风也呼之欲来,扣人心弦,悬念n多,但总是少点什么 .

。。。

第5天,终结稿:

和尚:"师太,你从了和尚吧!"

道长:"秃驴,竟敢跟贫道抢师太!"

师太:"和尚、道长你们一起上吧,我赶时间。

求1000字左右的短篇小说、小小说、微型小说。

  冤孽(一)

  城里的发展一天比一天快,先是城东那块荒地被规划为财政大楼。现在就连城南的那块坟地也被征用了。说是市委为了补助市劳动局。为劳动局建家属楼。市里规定一下来,遭到各界的反对。祖祖辈辈都埋在这里了,谁会愿意让别人把房子盖在他们祖坟上面呢?

  剪彩动工那天,来了市里好多的领导。与其说是剪彩,其实是给劳动局邓局长来喝彩的。这个年代里,寸土寸金啊!这块坟地要是卖给房产商,少说也有几百万。然而,在背地里,人人都骂他生出来的孩子没屁眼。都在心理诅咒他,说他一定会有报应的。但是这个年头里,只要有钱都敢卖妈,还别说只是被骂几句。连还没开工的工头都送给他几万块钱当彩礼,还说他没发财吗?工头笑呵呵地说邓局长这说邓局长那的,那马屁拍的真是不亦乐乎。

  动工不久,那挖掘机一铲下去,浮出来的白骨放成一堆,足以让人想起南京大屠杀时的万人坑。市民是看在眼里痛在心上啊。敢怒不敢言。毕竟是市里的政策。哎,官大一级压死人呐!说起这个劳动局,按经济贡献,市里每年的倒数第一,按为市里的人事上的调整,更别提了,一年一年下来,还有好多人因为没工作不得不背井离乡去外地打工。怎么说就能得到补助呢?有人说,邓局长的老婆的大舅在省厅,还有人说,人家邓局长的老爹是原公安局局长,在市里大大小小的领导都攀的上,再说他年龄以大,谁能不买他的帐呢?

  坟地以前种着些柿子树,每到夏天,各种昆虫爬上去,因无人管理,昆虫的粪便与分泌物将柿子树弄的很油腻,给人一种恐惧之感。见过那场面的一定不会想将来就住在这了。如今,那一棵棵最能象征坟地的树已被砍伐。夏日的夜空满天星斗,工地上昏黄的灯光照在着安静的坟地。在帐篷里看护工地的大爷,抽着旱烟,那嘴巴一动一动,很有节奏感,额上苍老的皱纹紧堆一促。不时的看看外面,表情看起来很不自然,也许在想自己死后该埋在哪里?

  邓一,劳动局邓局长的儿子,市二中读书。在学校里一点都不安分,三年下来换了五所中学,记得从一中出来时还是一中的校长求得市长找到邓局长把他的宝贝儿子转走的,在市十三中殴打老师,在市八中拆学校的墙和学校外面的混混向同学收取保护费,更严重的是在七中,居然偷女同学的内衣......现在在二中,没人敢惹他,简直就称为一方恶霸。琳炎,二中文科074班的班长,长的漂亮,在学校的各种晚会上,主持人非她莫属,讲的一口流畅的普通话,听她说话就像喝糖水一样甜,真是难得的才女,别说她还是个没毕业的学生。此时,她要去面试市里电视台的主持人,十个评委有九个给她亮免试牌的。邓一,说他是个理科生,但反回来说吧,没人知道他算什么,每天的课程都是按自己的心情去安排的,好多时候连课都不上还经常破坏纪律。校方多次给市里建议,要求开除他,市长不放话,谁有这个胆啊?没人愿意去得罪邓局长的。眼看暑假要来了,学校组织学生去夏令营,而邓一这个不才之子为了能从爸妈那能多剥削点钱花花,居然也报了名,而刚刚好就与琳炎分到同一个组里了。

  琳炎,外地转来的。舅舅从小学到高中一直都是她的监护人。舅舅在税务上是个小小的税务征收者。除了她外婆,没有人知道她的父母是谁,甚至连她自己也不知晓。而她,确实是个很懂事的孩子,从小到大,学习一直是班上的前列,还获得了好多市级奖励证书。夏令营的第1天,邓一就被这个天使般的琳炎吸引了。他都很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好好学习,没有天天在学校里,现在想和人家做个朋友,都怕别人不肯答应,因为他清楚自己在外面的名声已经是一塌糊涂。琳炎是个很健谈的女孩,之前也听过邓一的种种丑事,但她并没有因为这些而拒绝这个家伙的请求。夏令营后,他们成为了朋友,说起来也怪了,邓一这个家伙,平时表现的一点都不怎么样,但在琳炎面前确实可称的上是一绅士,很懂礼貌,不论是从说话还是做事,跟本不敢让人相信他就是邓一。就这样,琳炎成为了邓一在二中的第一个朋友。其他的都是以前跟他一起每天去逃课打架的狐朋狗友。

  邓局长的新房马上要接近尾声了。邓一也和琳炎的关系有了很大的进步,每天按时上学,因为邓一家和琳炎的外婆家只隔一条街道,每天他能很早的起来,和琳炎一起去学校,以前都是他爸用车送的都不肯去,而现在宁愿和琳炎骑单车去的,多少说琳炎让他改变了好多。九月十二日,那天将是邓局长的新房完工之时。邓一则选择了在这天表露出他的心声。其实,谁都看得出来,邓一对琳炎有意思,但邓一这个家伙很聪明,他没有选择卤莽的表白。而是慢慢的透露,也许他将琳炎视为一朵昙花,一不小心就有凋谢的可能。每个人对待自己很珍惜的又何尝不是这样呢?表白那天,他知道琳炎是个好的学生,不会去歌舞厅,又怕将自己的表白地设为公园太简单。经过再三斟酌,他把自己表白地放在一间茶吧,其实什么叫茶道,他根本不懂,只知道茶是苦的。那天,他表现的异常平静,早已经在一个星期前安排好了一切,当那首《梁祝》奏响的那刻,邓一将准备好的玫瑰拿了出来半跪在琳炎的身前,说了好多让天下女孩都很感动的话。只见琳炎那脸,刷的一下红了,这样的场面在琳炎平生还是第一次,难免有很不适。突然,周围的灯光灭了,墙壁上显示出了一行很大的英文字母“I love you!”。邓一的这个中西结合的表白,让琳炎剩下的只有答应的份了。从此。邓一,琳炎,成为了一对校园恋人。这让很多人很不理解,而这中间的,只有他们两个清楚......(未完待续)

  冤孽(二)

  琳炎和邓一的恋爱很快传便了整个学校,有人怀疑他们的爱情与邓一家的钱财和势力有关。也有人说,拖琳炎的福,她舅舅马上就要升职了。但是所有的只有邓一与他所爱的琳炎明了,他们不需要证明给别人看其中是不是参杂什么,也许他们不想让彼此之间的那种爱分享给别人半点吧。事情的发展都是那么顺利,新房竣工的那天,琳炎见了这个“气派十足”的邓局长。对于琳炎来说,这次的见面并不怎么样的。反而让她心理不安了好久。见面的那天,她看着邓局长的脸,久久的视线都没有转移,她在想什么呢?是自己穷感觉自己配不上这个富贵家庭还是别的?新房的装潢很华丽,红色的地毯一尘不染,四周的家具配上这样的装饰简直就是一座宫殿。屋顶的那吊灯,足有自己家那白炽灯的几百倍,浅蓝的窗帘随等飘起,给人一种遨游于天空的遐想。琳炎独自走上2楼,那百叶窗外清晰的可以看见外面的人工湖。站上阳台,市里的高层建筑尽收眼底,甚至能清楚的辨认出哪个是建设银行,哪个是市政府大楼......难以想象,一片坟地成了现在的世外桃源。青青的草坪中间白色的秋千,让人有种童话般的生活。

  突然,邓一从后面抱住她,打破了这平静。“亲爱的,这里将来就是你的家,喜欢吗?”邓一轻声的问道。“谁说过要嫁给你了,臭美啊你”琳炎撇了下嘴。邓一知道,她这算是在撒娇吧。从开始交往到现在,这算是第一次的。看着琳炎撒娇的表情,他心里乐了。吃饭时。邓一,琳炎,邓局长,局长夫人在一个桌上。新房的建成,来了好多好多市里的人事。不管是邓一的爸爸还是他妈妈,那天忙着给这个给那个敬酒,根本没空去理会邓一最爱的琳炎。但对于琳炎来说,一切都无所谓,只要邓一爱她就可以了。那天邓一和琳炎并没有时间被公开。只是在吃饭时,琳炎反常的盯着局长的脸,有种说不出的熟悉之感。晚上送琳炎回家的路上,邓一问了她为什么一直看着他爸爸时,琳炎说我敬佩你爸爸都不行啊?说着笑的回家了。而琳炎的心理想的并不是这样。

  邓一回到家后就迫不及待的向爸妈宣布了自己和琳炎的关系,听到这个消息后就答应了,因为他看出来琳炎这个女孩是个不错的女孩,以前市里表彰大会上,见过一面,他都有点不可思意,邓一这样的不才之子,能找到这个好的女孩做女朋友,高兴都来及呢,怎么能去拒绝呢。而局长夫人却不是这么认为的,不知道是出于女人的第六感觉还是怕自己的宝贝儿子将被这个女人夺走,从表情上看,不是很想接受这个现实。但是自己的儿子一心喜欢,她也没什么好说的,只能答应了。而琳炎的那晚并不是很平静,她不停的回忆着局长的那张脸,特别是右边眉头上的那颗黑痔。最终,她在回忆中闭上了眼睛,进入了梦乡。

  从见了邓局长的那天后,琳炎则在平时紧张的学习的时间上抽了一部分,专门去管她淘气的男友邓一。邓一也很配合,琳炎说的每件事都做的很好,有时候,为了一道题目,他熬夜到半晚上,总之,会靠自己的能力去解决的,尽管大多时作的都是错的,而琳炎看来,确实高兴的。因为邓一的确为了她改变了好多好多。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间。四年过去了,琳炎已经从北京**语言大学毕业了。凭着自己的能力被分配到省电视台记者,经常是代表省电视台去外地的那种。琳炎的优秀成绩在进台里时间不长却已经被台长深深记在了心上了。而在大学的四年里,不知道有多少男孩试图去与这人间的天使成为恋人,琳炎收到的情书足足都可以拉那么几三轮车,还别说亲自的表白的。但她从未动过心。她知道,在她的家里,有一个爱她的并且是她爱的邓一。尽管邓一的文凭没他们的高。但那毕竟是自己看中的第一人。大学中,她经常能够想起在茶吧的那幕。而她的心也就越来越坚定了。说起邓一,高中毕业后,像大家想的那样落榜了。连个起码的专科都没考上。但在琳炎的鼓励下,他没放弃自己。托他老爸的关系,在财政局刘伯的手下干起了税务征收的工作。工作的还不错,每年下来都能够得刘伯的夸奖。真的是没有辜负于琳炎的教导。也让他爸妈省了不少的心。而单单从邓一的改变上看,邓家多少得感激琳炎这个女孩。邓夫人也对她的态度扭转了一百八十度,而说起邓局长的这四年里,似乎就不是很如愿了,就他手底下科长的那次贪污,差点把他拉下水,不是他老爸和邓一的妈妈找关系,他怕已经被双规了。邓夫人呢,前年的那次心肌梗塞差点没了命,让邓家一向的气氛改变了不少。市民背地里都说这个是报应,住在鬼屋里不出事才怪呢,有的干脆在邓夫人生病的那日子里直接贴出小广告“这都是报应啊,连死人都不放过的人死了算了”。为此,邓家上下费了好多心,邓局长请来了全国最好的医生,他的岳父则专门去了次美国,买回来了一瓶五千美圆的药。琳炎对于邓局长做的事一点都不关心,因为她以后是和邓一过日子呢。她相信自己能够把邓一从邓局长的学来的坏习惯都洗掉。(未完待续)

  冤孽(三)

  琳炎的外婆一年前去世了。然而,埋葬的那天,她因出差没能赶回来。回来后看到自己最亲的亲人离她而去了。她伤心痛哭,从小到大,都是外婆抚养自己成人的,外婆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致爱的人。她没见过她的母亲,也没感受到所谓的母爱。确切的说,是外婆的爱填充了她的母爱。她把自己锁在家里整整两个星期都没出门,邓一呢,在这个两个星期里,像热锅上的蚂蚁,生怕琳炎想不开,做出些不理智的事情来。等到两个星期后,琳炎出门了。见到邓一的那刻,扑向他的怀里,就在那刻,邓一明白了自己以后的责任,琳炎也在那刻算是把自己的人生交给了他。琳炎的双眼已经浮肿的不成样子了,很显然是哭了不知道几次了。邓一不顾一切,直接请了一个月假。在他的照顾下,不久后,琳炎又变回了曾经的完美模样。外婆去世后,舅舅成了她唯一的亲人。她舅舅两年前和朋友合伙做生意赚了钱,也因此离开了他以前的岗位,成了一名资产小老板,见于琳炎孤身一人,邓一向家里提出和琳炎结婚的事。

  琳炎此时在邓家的人气早已经超过了邓一,邓家上下每个人都喜欢这个美丽聪明的女孩了。特别是邓一的奶奶,早已经把自家的孙子媳妇内定为了琳炎。他爷爷更是疯狂,一听到这个消息,马上张罗着孙子结婚的东西,准备给定日子,每天晨练时都和一群老人商量为邓一将来的孩子取名呢。结婚那天,琳炎的舅舅因为在外地谈生意没能回来,而代表琳炎家长的只能是年轻的舅妈了。不知是由于琳炎的外婆刚去世,还是琳炎不喜欢大场面,结婚那天不是很隆重。陪着她走上红地毯的只有她当年的老师和朋友,还有些不远千里前来的大学好友。邓一在这天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和琳炎的男女朋友关系终于画上了句号,成为了一对夫妻。琳炎虽说这天感觉到很孤单,但也最终给自己找到了归宿,而且是自己所爱的邓一。

  婚后的日子过的是那么的和谐,每天早上邓一总是先起床来,为琳炎准备早点,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的,而且是家里人把早点准备好了都还叫不起来他。琳炎的心理也是感到很幸福,有这么好的老公陪着,自己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婚后的三个月后,天气慢慢的变冷了。一天,琳炎去给外婆少寒阴纸,顺便找些自己在大学中的证书。外婆去世了,但所有的东西却依然是那么让人感动。走到外婆房间的那刻,琳炎忍不住的掉下了眼泪。突然之间,在外婆的柜子里找到了一本日记,从外表看,已经有些泛黄,封面上的莲花叶子已经由绿的变成了黄的,而池水似乎被风沙袭过,已经快变成了黄河水,翻开日记的第一页,三个整齐的楷书“王唤侠”,她知道,这是她目前或者就是外婆的日记,再想了下,外婆那时候连小学都没读过,连个字都不认识,所以肯定了是母亲的日记。虽不曾见过母亲的样子,但拿到母亲的东西后,还是感觉到有种暖流在流向自己的身体,那么的亲近。上面帖着一张黑白照片,是母亲和一男孩的合影,七十年代的摄影技术不怎么好,却将母亲拍的很漂亮,身旁的男子,长的挺英俊,用这二十世纪的话来说,可称为一个帅字。她一下子猜出来,这可能就是自己的父亲。他们站的那么近,两个人的手一起牵着,谁都看得出来是一对情侣,她的视线向下划落,目光落在那男子的脸上,却不在转移了。那男子的眉头上有颗黑痔。此时,她的心猛的跳了一下,吓的手中的日记本从手中掉了下去,“怎么可能,不可能,不可能是他,不可能......”;琳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再看了次,一切的不可能都是那么的真实。她呆住了。

  日记的第二页上,是两种字体“唤侠,我爱你。一生一世”。后一句是“康,我爱你,一生一世”。这两句是他们彼此之间的誓约。日记里写着他们的相识,相知到相爱,最后到相离。而邓局长,恰恰就叫邓启康。让琳炎去选择,她宁愿去选择这是巧合,但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吻合的巧合,她真的不敢想下去了。她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她难过了,和她结婚的居然是和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是老天给她开了这个天大的玩笑,还是自己命中触犯了什么天条,上帝要这么惩罚她。她恨自己,为什么没早日找到这本让自己明白一切的日记。

  她忍住压抑,看着这本母亲的倾诉。“今天我答应了做他的女朋友。我在今晚,也将我的第一次给了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样,他说过照顾我一辈子,我相信他,我爱他,我亲爱的康”

  “今天他想我求婚了,说要对我负责,我还故意撒娇的说不愿意,其实我的心里早在等待这天的到来啊。尽管求婚的时候是山的野花送我的,但那花我认为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我把这个消息告诉母亲时,她却反对了,她怕我被骗,我怎么能够听的进去呢。我恨不得把反对我和康在一起的人都当作敌人,和母亲为此事还吵了一架,我走出了家门,我在同学家过了夜。”

  “今天我和康去了他家里,他家里和我家确实不能比,屋子好大啊!有我家的十几倍的大啊!他爸妈似乎不怎么欢迎我这个穷孩子,但我相信,我会慢慢地博得他们的喜欢的。我要的是和康过一辈子。其他人怎么样,我不在乎。”

  “康来找我了,说他爸爸升职了,成了公安局局长了,马上要搬家了,两个人就不能见面了。我听了好伤心啊,当晚我回到家就睡觉了,连晚饭都没吃,虽然说还可以写信联系,但是不能见面确实让人牵肠挂肚啊”

  “康来信了,我好激动啊!但信的内容却让我跌入了另个世界,他对我说对不起,他张伯说要把他的女儿嫁给他,他没办法啊。他让我和他的事忘了,找个好的男人嫁了。我怎么能够出卖我的感情呢?我不愿意这样,永远不愿意这样......康变了,变的我对他是那么的陌生!变的为了某些利益可以出卖自己的爱情了。为什么???”

  “我怀孕了,我把这个事情告诉了康,他却连信都没回,家里人哭成了一片,我很伤心,我恨自己的固执,没听母亲的话。恨康的绝情,恨他对我一点都不负责。我现在一点办法也没有。老天,我该怎么办啊?”

  “康昨天和他的妻子结婚了,而我却成了这样子。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想把我的孩子抛弃掉。我甚至想杀了他,这个可恶的男人......我诅咒他。但一切都有什么用呢?人家听不见啊!”

  “孩子出生,是个女孩。今天已经六个月了,母亲给她取了名字叫琳炎。多么可爱的孩子啊,我这个做母亲的对不起她,对不起我母亲和父亲,我让我孩子从开始就没有父亲。我只能向天祈祷,让我孩子长大成人,不厌犯与我同样的错误。对不起女儿。对不起,我要离开你们了,永远的离开了...”(未完待续)

  冤孽(四)完结

  琳炎流泪了,这次的流泪比哪次都伤心。她知道她似乎和母亲走上了相同的路,但不同的是他的邓一比他父亲要好的多。她的心里充满了仇恨,她很邓启康,恨邓家的所有人,是他们让母亲走上了绝路,是他们让自己和邓一的爱情不是那么的纯真。他们连她现在唯一的依靠邓一都要......她决定了要让邓启康付出代价,让邓家上下为他们的罪恶受到惩罚。

  两个星期后就是春节了,邓一的爷爷,奶奶都来到了他家一起吃年夜饭。而只有邓一被朋友叫去喝酒了,没有回家。电话打了好多次,都没人接,好象是喝嘴了还是什么。刚进门的琳炎主动要亲自去下橱。为大家做一次年夜饭。说做饭其实也很简单的,就是去下饺子。听到是孙子媳妇要做,家长门都高兴的不得了。下饺子的中间,琳炎将早前准备好的毒药放入了饺子里。她为了这一刻已经想了很久很久,这是他能报复他们的唯一机会。她做到了,两个小时后,邓局长,局长夫人,邓一爷爷和奶奶,邓一的二爸全部倒下了。也许他们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这个困,一下就倒下了。谁也想不到新年的开始便是他们生命的结束。他们没一点时间去反省自己为什么要被这样对待。邓局长也难以去想象自己的儿媳妇竟然是唤侠的女儿。是为唤侠报仇的。邓一的爷爷奶奶更是什么都不知道就走上了去往另个世界的道路。至于局长夫人,也就是邓一的妈妈,上次的病没死了,也没躲过这一节,也承担了自己夺夫的代价。而邓一的二爸纯粹就是这一切的陪葬品。

  新年的钟声敲响了。琳炎回到房间,打开那本泛黄的日记,翻开了最后一页。补上了这样的一句话“母亲,我今天报仇了,但我却启康的儿子结了婚。我的命运不是你向老天祈祷的那样啊!母亲,我原本想杀了邓一的,可我下不了手,毕竟是我爱的人。就这样吧,我来找你。”

  写完后,她把日记放在桌子上,她想让邓一明白,自己也是他爸爸所犯错误的受害者。做完了一切,她独自走上了屋顶,今夜的月亮是那么的弯,给一种伤感。她闭上眼睛,倒了下去。

  邓一晚上3点钟回来,看到了这一切,在楼下的院子里找到了琳炎的尸体,已经没有一点点温度了。他把琳炎抱回来放在床上,打开日记,从第一页看到了最后一页。他此时明白了一切,他没有一点恨琳炎,只是可惜,只是伤感。只是感觉到自己很悲哀。为什么这一切都要自己来背呢?午夜四点钟,坟场的那座屋子里传出了一句“为什么要这样?老天。”他自杀了。

  第二天,大年初一。家家都放起了鞭炮,惟独邓家是那么的冷清。屋里的人早已经变成了鬼。他们都没有明白为什么就变成了一只只鬼。似乎有点冤枉啊!这一切只有琳炎和邓一知道。邓一看完日记已经将它变成了一堆灰。他不想让更多的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也是属于他和他亲爱的琳炎之间的隐私吧!

  邓家几口,一夜时间全部死了。在市里成了大新闻。有些人说这个是报应。但谁也不会去想象得到是邓局长和他家人所制造的一场冤孽。

  新房的周围,又开始埋葬了死人,而这栋刚盖不久的房子,也算是一座独特的坟墓吧!(全文完)

  我自己写的 可能有点长。希望可以帮到你!

国外微型小说(小小说)

谁说鳄鱼不流泪

1

他们说我是不哭的,眼泪也是虚假的。我是南美洲丛林中这片流域的霸主,一条足够强大的鳄鱼,我为什么要哭呢?

2

我经常在暗夜醒来,从同一个梦魇中惊醒。在梦里,我是孱弱的,双眼乏力无神,四肢不能活动自如。我刚出生不久,跟着母亲,慢慢游走在湿地的边缘。是一个早晨,我清楚的记得,溪水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凉软地冲刷过我的身体。四周静谧祥和,我有些陶醉。

我是妈妈最小的孩子,她给我食物,带我游玩,但是她从不微笑,偶尔眼里会有温柔的光溢出,那样使得她的眼睛很美,但温柔是一闪而过的。她说,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词语叫弱肉强食,有一种定律叫适者生存。

所以不能当一个弱者。

3

那个早晨我们遭到攻击,在溪流转弯的地方,母亲叫我向前走。她严厉地命令我,很突然的。我听话,向前。鹅卵石划过我的肚皮,有些疼痛。我不想走,停下来,回头看母亲。这时候我发现她在转身,撤退。我不明白,连忙掉转身体,想去追赶她。

突然,我被拦腰叼起。有锋利的牙,刺进我尚未坚硬的皮。我挣扎着,用尾巴拍打水面。母亲回头看我,眼里满是决绝。我突然想起她说过的一句话,在我们鳄鱼家族里,为了自己的生命,自己的孩子都可以放弃。

我的眼泪汹涌而出。母亲……母亲……

4

这片丛林的又一强者是美洲豹。他们姿态优雅,牙齿锋利,经常在清晨觅食。有时候一条小鳄,就是他们美味的早餐。

捕获我的,是一只母豹。我不害怕,从母亲回头走掉的那一刻开始,我就不再害怕了。当母豹把我扔到她的孩子面前时,我居然有点喜欢她了。我的母亲也给我食物,但她从没有这样温情过。

她舔她的孩子,叫他吃早饭,语气温柔。然后他们一起走向我。是一只幼年的公豹,额头上有奇特的花纹,像八只角的太阳。他走近我,看我。我心里想,你吃吧,你多幸福,有爱你的母亲,我什么都没有,宁愿死掉。

他看看我,突然回头问他母亲:她这么小,她的妈妈呢?然后很突然地,把我扔回了水里。他依偎在母亲身旁,看我漂走。

5

我没有回到母亲身边,漂泊到另一个流域。我迅速地成长,自己捕获食物,保护自己。只是我会经常做梦,梦里全是母亲抛弃我的那个早晨。梦的开始总是比较美,然后画面更迭,悲伤重重。醒来的时候我问自己,为什么你会是鳄鱼?

我终于成年,皮质够坚硬,眼神够刚毅,心肠够狠毒。我成了这个流域的霸主。我也有自己的孩子,我努力做一个好母亲。我疼爱他们,保护他们,我想危险到来的时候,我不会为了保全自己而放弃他们。

丛林里传说,鳄鱼家族里有一个好母亲。我的孩子们,都为此骄傲。

6

有天夜里我在噩梦中惊醒,发现火红的光。我叫醒孩子,带他们离开。是的,这里就要被毁灭。我早听说,20公里外的丛林成了灰烬,而200公里外的丛林种了玉米。

我们走了很久,回到了我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在这里也快没有食物了,很多动物都跑到更深的丛林去了。有两天,我们没有发现任何活的动物。

一个清晨,我带着最小的孩子出去觅食。很不幸的,他被一只美洲豹捕获,就在我的眼前。我快步冲了上去,我要救回我的孩子。

我冲上去,想用尾巴扫那只豹时,突然看到了他额头上的八角太阳。他那样瘦弱,肚皮凹进去,已经很久没有进食。我想如果再没有食物,他就会死去。而我,有那么多孩子。没有他,就没有我们。

我犹豫了很久,终于转身离去。到了拐角处我回头,我看不清眼前的所有,因为我的眼里,满是泪水。

第一次看,好感人!

微型小说是什么样?

微型小说,又名小小说、袖珍小说、一分钟小说、一滴泉小说、超短篇小说或百字小说等。

微型小说就是这个样:

先说最经典的一个微型小说,条件还有限制,就是故事要涉及政治、宗教、性以及悬念,字数越少越好。于是最短篇微型小说出笼了:

上帝啊,女王怀孕了,谁干的?

再复制个当代十佳微型小说:

《游移》

两个人去厕所,在厕所说悄悄话。一个说,知道吗?咱科的邹敏和吴厂长好上了。一个说,早知道了,还拿着历史当新闻。这年月这话说说也没啥,可不该让一个人听到,这个人不是外人,是邹明——邹敏的大哥。那天,邹明刚想提裤子站起来,无意间,就听到了这段话。

听到这话,邹明就非常气愤地走出厕所。他想,妹妹怎么可以跟吴奇好呢?吴奇虽是厂长,可人家是有老婆的人。妹妹还是个黄花闺女呢,怎么能做出这样伤风败俗的事来。

回到车间,邹明再也无心工作,满脑袋就是这事情了。忽然,邹明的手被什么扎了一下,邹明赶紧往回抽手,可已来不及了。这时工友们都围了过来,有的跑去喊车间主任,有的找布给包手,幸好没伤着骨头。车间主任来看了看,让邹明去厂医院拿点药,回家休息几天。

就这样,邹明在家歇了几天。邹明这天正在家睡觉。工友杨涛来看他,杨涛同时还给他带来了一个坏消息,说车间要减员增效。邹明的心就发紧了一下。邹明明白这年月减员增效意味着什么,说白了就是下岗,妻子已下岗两年多了,天天起早贪黑地在菜市上当菜贩子,要是自己也下了岗,这日子真是不敢想象。

杨涛走后,邹明越想这件事越害怕。到了下午,邹明见了妻子,也没敢告诉她这件事。

好不容易熬到了傍晚,邹明对妻子说他到母亲那里看看。

邹明结婚后,就和母亲分开过了。母亲在另一个小区。邹明在这一下午的时间里已想到了一个

绝妙的办法,他的心思当然不是去看看母亲,而是去找妹妹邹敏。

到了母亲那里,母亲不在,散步去了。邹敏正在卧室里化妆,看样子要出去。邹敏见邹明来了,便问,哥,有事?邹明便绕了个弯说,没事没事,来看看。邹敏笑了说,哥,给我还绕弯子,有什么事不能给我说说?邹明说,也没什么事,听说单位要减员增效,你嫂子都下岗了,我要是也下岗了,这日子算是没法过了咱妈不也是厂的老工人,看看有没有关系跑跑?邹明说这话时,就装出了一脸的

可怜相。邹敏说,哥,你先回去吧!我给你问问,放心吧,下不了你的岗。邹明说,行行,便走出了家。

第二天,邹明就去上班了,正好这天公布下岗人员的名字。邹明找了半天也没找到自己的名字。邹明高兴得差点跳起来。

接下来的日子。厂里一切都要进行改革。车间也要竞选主任。

邹明的心很不安分起来。邹明想竞选车间主任,他知道,每个月车间主任要比普通工人多领几百元的工资,但凭自己这点能力,竞争个主任把握不是很大,这时,他又想到了妹妹邹敏。碰巧,邹敏来邹明这边玩,邹明便顺其自然地说这个事。邹敏没有像上次那样畅快地表态,但眼色里也流露出了要帮忙的意思。

邹明说,要是我能竞选上主任,我就可以月月多给咱妈几个钱,你嫂子也不要天天这么辛苦劳累了。

没几天,竞选车间主任开始了。

邹明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的竞职演说会得到厂领导的全票通过,邹明被当选为车间主任。

成了车间主任的邹明很快就感受到了生活的春光灿烂,工资提上去了不说,还常有工人给自己送点礼或被拉到酒店喝两杯,连老婆对自己也另眼相看了。

这天邹明去厕所,在厕所里又听到两个人在悄声说话。一个说,知道吗?吴厂长在和老婆闹离婚;一个说,知道了。

邹明听了这话,就美滋滋地想,妈的,若是和吴厂长这样的人攀上亲...........„„邹明想着想着,喜色就爬满了眉梢。

短篇小说、小小说、微型小说三者有什么区别

  小说的一种。其特点是篇幅短小,情节简洁,人物集中。它往往选取和描绘富有典型意义的生活片断,着力刻划主要人物的性格特征,反映生活的某一侧面,使读者“借一斑略知全豹”。正如茅盾所说:“短篇小说主要是抓住一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生活片断,来说明一个问题或表现比它本身广阔得多、也复杂得多的社会现象的。”这“也就决定了它的篇幅不可能长,它的故事不可能发生于长年累月(有些短篇小说的故事只发生于几天或几小时之内),它的人物不可能太多,而人物也不可能一定要有性格的发展”.短篇小说又称为小小说。

  小小说,又称为微型小说。

  小小说体现出“以小见大”特征。

  它“篇幅短小”、“单一性原则”、“人物单纯”、“细节精简”、“情绪简单”、“时距简短”、“风格单纯”、“语言简约”。其中,篇幅短小,千字左右,是它的外部特征;选材精、结构巧、含意深,是它的本质特点。

  ①较之短篇小说篇幅更短的一种小说文体,始于上世纪50年代初,兴起于上世纪80年代后期。一般2000字左右,以简短的篇幅写出一个故事,一个场景或一个片断,但与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具有同样的文学审美价值,这是其与故事、速写的本质区别。讲究以小见大,其简约、含蓄、隽永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当代小小说代表作家有芦芙荭、刘国芳、王海椿、秦德龙、于德北等。

  ②又称微型小说,在当代文学体裁分类中尚无完全统一的说法。《现代汉语词典》“小说”词条也没有提及,百度百科“小说”词条增补了“小小说”。

  微型小说又名小小说,超短篇小说,一分钟小说。过去它作为短篇小说的一个品种而存在, 后来的发展使它已成为一种独立的文学样式,其性质被界定为“介于边缘短篇小说和散文之 间的一种边缘性的现代新兴文学体裁”。阿·托尔斯泰认为:“小小说是训练作家最好的学 校。”(《论文学》)

  日本作家星新一指出:“很久以前就存在着类似超短篇小说的作品。……但是,超短篇小说 这个名字的正式出现,是源于美国。”多数人推崇美国作家欧·亨利(1862—1910) 是创始人。他的近三百篇作品,情节生动,笔调幽默。其中《麦琪的礼物》脍炙人口。可以 这么说,超短篇小说具有立意新颖、情节严谨、结局新奇三要素。即在1500字以内,要概 括出普通小说应具有的一切。也可以说,微型小说是一种敏感,从一个点、一个画面、一个 对比、一声赞叹、一瞬间之中,捕捉住了小说——一种智慧、一种美、一个耐人寻味的场景, 一种新鲜的思想。

  微型小说在写作上追求的目标是四个字:微、新、密、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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