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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高考热点作文素材积累——保护野生动物,禁食野味

“禁食野味”之一:管不住嘴,就会要命

林风

2020年02月24日11:12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2592!截至2月23日24时,因新冠肺炎已有近2600人离世。这不是冰冷的数字,而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

尽管还难以把这些生命的逝去,同对“野味”的贪婪直接划等号,但是谁又能说二者之间没有关联呢?

这不是“野味”与病毒第一次“联手”。2003年的SARS病毒,后来的MERS病毒、埃博拉病毒,以及本次引发疫情的新型冠状病毒,均与其密切相关。事实一次又一次证明,管不好自己的嘴,就有可能保不住大家的命。这么多年过去,为什么还是不长点记性?

被认为是事发地的武汉华南海鲜市场,本身也是一处售卖野味的场所。从现有证据来看,这场灾难背后,非法交易和食用“野味”难辞其咎。

“野味”有营养、能保健是假,满足欲望和虚荣才是真。那些大食“野味”的人,并不全是文盲。有人明知道“野味”没营养、不养生,却又摁不住猎奇、贪婪而大开杀戒。一些人甚至恬不知耻,错上加错,怂恿亲朋好友“下口”。在某些场合,他们将“野味”当做“礼物”赠送,当做“高级社交”的标签。这哪是秀身份,分明是送病毒;这哪是秀高级,分明是在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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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早已看穿,吃“野味”多发,并非仅仅是口舌之欲。背后那条若隐若现的交易链,最需连根揪出斩断。“野味”被端上桌之前,有一连串的非法捕猎、运输、屠宰、制作链条。我们惊讶于,链条上的每一个环节环环相扣,竟都“心照不宣”;我们愤怒于,链条上每一位经手“野味”的人,竟都利欲熏心,“和气生财”。

利益链条张牙舞爪,分秒之间就会触碰病毒“开关”,打开灾难“魔盒”。比起可怜的获利,代价却触目惊心。交易和食用“野味”,突破法律底线,危害公共安全,国家和社会为此遭受巨大损失。

如果摆道理有用,荒诞就不会上演;如果道歉有用,又要法律做什么?一些人被欲望和利益驱使,凭什么要全社会成员跟着一起埋单?这坚决不行!

为了那些逝去的鲜活生命,狠刹歪风,彻底严管,斩断链条,刻不容缓。

“管住自己的嘴”刻不容缓(新视角)

史志鹏

2020年02月24日05:27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儿时动画片里,看着小动物上了餐桌,笔者心里不是滋味。前不久,网上流传“吃播”蝙蝠视频,更是引来一波质疑。由于法律规定和执法监管不完善,以及一些地方存在吃野味的饮食习惯,这些场景频频上演。在很多地方,“野味产业”规模还很庞大,由此带来的问题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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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表明,野生动物生存环境复杂,身上携带或体内潜伏的病毒较多。近年来,SARS病毒、H7N9禽流感、埃博拉、中东呼吸综合征等新发传染病都与动物有关。此次疫情,很可能也是由野生动物传染给人类,并造成人际传播引起的。革除陋习,刻不容缓!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中央多次召开会议,强调要加强市场监管,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各地迅速响应,出重拳、治乱象。福建、天津、广东等地通过了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地方性法规。

尽管如此,在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仍有人顶风作案,非法狩猎、售卖野生动物案件仍不时见诸报端,这反映出一些人心存侥幸,或者认为吃什么是自己的事,与他人无关。殊不知,一口野味,吃下去的不仅是伤害和野蛮,更是巨大的健康隐患。

17年前的“非典”和眼下的新冠肺炎疫情,用深刻教训告诉人们,吃什么真不是一件个人私事。在人传人的病毒面前,每个人的饮食习惯都会影响周围的人,甚至整个社会。管住自己的嘴,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从更深层面上讲,这是对大自然的敬畏,对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维护。

然而,长期以来,少数人形成了滥食野味的陋习,认为野味更营养,更有甚者,把吃野味当做身份、地位、财力的象征。此次疫情对每个滥食野味的食客敲响警钟,科学健康的饮食习惯才是应有追求。切不可图一时新“鲜”给公众招来风险,因个人口腹之“欢”为社会埋下隐患。

现行法律中对野生动物的定义并未涵盖绝大多数传播疫病的高风险物种,纳入禁食范围的野生动物种类有限。此外,进入市场的野生动物检疫检验不到位,客观上为野味泛滥提供了温床。

近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部署启动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工作,并加快动物防疫法等法律的修改进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多部门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各种举措将进一步从源头上完善法制,有力打击非法交易和滥食野味的行为。

目前,禁食野味话题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有人主张全面禁食,也有人认为不能一棒子打死,建议区分对待。我们相信,立法一定会将人民的生命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我们也相信,经此一“疫”,全社会必将凝聚起更大共识并行动起来,养成更加健康的饮食习惯。

“禁食野味”之二:这个问题就得“一刀切”

嘉佑

2020年02月25日09:13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远离野味,就要远离陋习。管住嘴,是必要的事,但并非易事。管住嘴,就是与一些地方长期的饮食习惯作较量、与当地的饮食习俗作斗争、与自己的饮食味蕾作切割。

长期以来,不少人有“吃什么补什么”的错觉,有“吃什么养什么”的误区,有“吃什么治什么”的谬解。甚至有人不明就里地以为,野味代表着“新鲜”,野味能够治病,野味可以带来刺激,诸如吃猫能提振精神、吃蛇能强健身体、吃鼠能美发生发等说法。以讹传讹、美化包装、凭空而来的理由,无一例外地为这一不生态、不健康的陋习提供了反科学的说辞。

管住舌尖,就要杜绝侥幸。食要分材,不能什么都吃,也不是什么都能吃。很多野生动物之所以被端上餐桌,并非真是美味佳肴,往往是因为一些人抱着新奇、刺激、万一有奇效的侥幸心理食之。殊不知,因为口腹之欲,极有可能把潜在的病毒释放出来,把珍稀动物逼近灭绝。杜绝任何对野味的贪婪和侥幸心理,管住舌尖就能让人与自然都有“活路”。

野味不能放纵,“野蛮”更不能放任。禁食野味就是承接文明。有些人、有些地方把野味视作特色资源,甚至包装成一种饮食文化,折射出粗放低俗的生活观,必须摒弃。

古人谈饮食文明有“五戒”:戒纵酒、戒耳餐、戒目食、戒强让、戒暴殄。古人观念照进现代生活,既要除饮食之弊,又要兴文明之利。现代人要有现代人的样子,要有现代生活的风范。禁食野味,管住嘴,也要“迈开腿”,从制度、规则与文明出发“起而行之”,再难都不能松。

越是难禁,越应该禁;越是难管,越应该管。禁,强力地禁,管,彻底地管。在这个问题上,就得来一次“一刀切”。

“禁食野味”之三:绝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疼

实思

2020年02月26日10:33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屡禁不止,“野味产业”依然规模庞大。为了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面禁食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民心所向!

从立法角度来说,我国用于规范野生动物交易的法律并非“一片空白”。《刑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等各个层级的法律法规都有规定,但纳入“禁食”范围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没有合法来源、未经检疫合格的其他保护类野生动物”。《决定》明确,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这无疑是体现了巨大决心。

从公共卫生和防疫角度来讲,无论是重点还是非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都潜藏着不小的风险。为了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决定》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础上,以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为导向,扩大法律调整范围,确立了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制度。违反现行法律规定,在现行法律基础上加重处罚,体现了更加严格的管理和严厉打击。

当前,野生动物交易监管仍存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权责模糊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与野生动物相关的经济活动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导致地方政府监管动力不足。各地健全执法管理体制,明确执法责任主体,落实执法管理责任,将有力化解这一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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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要看到,从猎捕、运输、展示、买卖,到制作、加工、消费,“野味产业”存在于各个环节,隐蔽性强。而我国基层执法力量相对有限,专门从事野生动物领域执法的人员更少之又少。伴随电商的发展,线上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也处于监管的真空地带。

法治的基础在立法,但法治的关键在执法。加强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执法力度,才能有效打击违法行为。这提醒我们,一方面有必要通过改革来整合基层执法力量,另一方面需要提升执法的专业程度和“技术含量”。

实现对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全方位、全链条监管,离不开引入更多社会力量的参与。比如,加强宣传,鼓励相关领域的行业协会、餐馆、媒体乃至普通消费者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曝光等。通过完善相应的信息系统和网络执法体系,大幅提升基层执法效率。

非重典不能治乱。疫情当前,各地开展了一系列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行动,但短期的集中整治无法获得“长期疗效”。全面修订定野生动物保护法,还需要一个过程。此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通过《决定》,既十分必要也十分紧迫,既为今后的修法进程打下了基础,也为当下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保障人民群总生命健康安全提供有力的立法保障。

我们绝不能再好了伤疤忘了疼!

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

2020-03-03 19:04:05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记者董峻

3月3日是第七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在新冠肺炎疫情引发全社会反思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当下,这一纪念日格外引人注目。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应当从每一个人做起。与野生动植物共享美好的地球家园,才是符合生态文明的相处之道。

人类不是世间万物的主宰。在这个蓝色星球上,动物、植物、微生物的种类如浩瀚宇宙中数不清的繁星一样多。它们中的大多数都要比人类更早来到这个世界上,历经亿万年协同进化,合力构建了地球生态家园。每一颗小草、每一只动物、每一粒尘埃上的细菌,都是这个家园里的一分子。人因自然而生,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也会伤及人类本身。一些珍稀物种的消亡、疫情疫病的暴发,都可能是大自然给我们的警告。

我国是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近年来通过系统实施濒危物种拯救工程,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总体稳中有升。但不可忽视的是,在多年来经济列车高速奔驰的过程中,资源过度开发、污染不断加重,导致大量生态环境问题频发,相当数量的野生动植物种群受到严重威胁。以更大力度修复被破坏的自然生境、更快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既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要求,也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题中之义。

建设生态文明不是一个口号。追求舌尖上的文明要有具体行动。拒食野生动物是应当、也能够做到的餐桌上的文明。近年来,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仍在一些地方广泛存在,“野味产业”规模庞大。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日前已通过决定,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这为人们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作出明确行为规范。但这并不是全部,而只是起点。我们还可以做到:

——拒绝购买保护名录中的野生动植物工艺品;

——拒绝非法来源的药用野生动植物制品;

——拒绝饲养野生动物作为宠物;

——举报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和采挖受保护植物的行为。

保护野生动植物,既要着眼点点滴滴的细微小事,更要自觉树立生命共同体的生态文明理念。今年的野生动植物日,我国确定的主题就是维护全球生命共同体。应当看到,野生动植物们栖息的山、水、林、田、湖、草,就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保护野生动植物,就要保障它们的种群安全,珍惜其根植的土地和水源,保护其赖以生存的栖息地和食物链,乃至我们共同呼吸的空气。

只有真正把生态文明思想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融入我们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中,尽可能不打扰野生动植物,让鸟儿在林中畅快欢歌,鱼儿在海里自在遨游,才是地球生命的和谐共生之道。

禁食野生动物 须科学厘清边界

2020年03月06日 来源:北京青年报 张淳艺

农业农村部3月4日发布紧急通知,明确中华鳖、乌龟等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物种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两栖爬行类动物,按照水生物种管理。这意味着,中华鳖和乌龟不列入野生动物禁食名录。

日前,深圳公布《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国内率先列出野生动物的禁食“黑名单”和可食“白名单”。其中,经人工繁育饲养的龟、甲鱼等野生动物,也被列入禁食名单,引发社会和业界争论。一些龟鳖产业协会、养殖企业给全国人大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和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递交意见书,一些水产专家也发声称,应慎重对待上千亿产值、数百万从业人员的龟鳖产业。

如今,农业农村部发布通知,明确中华鳖、乌龟等列入水生动物相关名录的两栖爬行类动物,按照水生动物管理。这就意味着,龟、甲鱼未被列入禁食野生动物名录,从而为这起禁食风波画上了句号。不过,此事引发的思考并不能就此停止。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确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广大公众在举双手赞同的同时,对人工繁育的哪些动物允许食用、哪些动物禁止食用十分关注。一些代表、委员建议主管部门通过发布“白名单”和“黑名单”方式对此予以明确、区分,增强执法的可操作性。不过,也有专家学者认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不存在“黑白名单”。

北京林业大学野生动物研究所所长时坤教授在接受采访时就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对允许食用的动物范围,已经作出了十分清晰的原则规定。“对陆生动物而言,《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中所列允许食用的动物种类,其人工养殖种群是被允许食用的,但其野外种群和该目录以外的其他所有陆生野生动物均属于禁止食用范围。对水生动物而言,《野生动物保护法》已规定禁止食用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其他水生动物不在此次《决定》禁止食用范围。”

诚然,这样的界定看起来的确一目了然,但对于公众来说,理解和执行却并不容易。一方面,相关目录内容繁多,仅现行《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就有159个畜禽品种,普通消费者对其知之甚少。另一方面,部分动物品种存在交叉管理、重复界定现象。目前,龟鳖动物的管理就涉及林业、渔业两个系统,既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也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此前深圳大抵就是依据后者,将其作为陆生野生动物而纳入拟禁食名单。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对于禁食野生动物制度来说,必须科学厘清边界,提高可操作性。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农业农村部正在和国家林草局协商,调整完善相关的目录和配套规定,进一步明确禁食的范围。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并公布相关标准,加大宣传普及力度,使之成为新的常识。一方面便于广大消费者更好地支持配合,防范卫生安全风险;另一方面也利于特种养殖户早日转型升级,寻求新的发展出路。

全面“禁野”后,野生动物养殖急需退出机制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2020-03-05 作者:江德斌

3月4日,农业农村部紧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决定的通知》,明确中华鳖、乌龟等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物种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两栖爬行类动物,按照水生物种管理。这也意味着,它们不列入禁食野生动物名录。不过,自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相关决定起,全国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产业依然都面临着“生存还是毁灭”这个重大问题。

目前,已经有调查研究表明,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途径很可能是野生动物传染给人类,并由人际传播进一步扩散开来。因此,拒绝滥捕滥食野味行为,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决定,明确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这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全面“禁野”时代。不过,在全面“禁野”之后,全国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产业以及现存的养殖野生动物如何处理,成为了一大问题。

日前,各地纷纷出台地方禁食野生动物法规,并制定颁布《可食用动物名录》,但存在标准不一,《名录》混乱的问题。比如深圳市规定鳖、乌龟等也在禁食范围,引起社会广泛争议。昨天(3月4日)农业农村部紧急发布通知,明确中华鳖、乌龟、牛蛙等不入禁食名录,确实缓解了大众和养殖户的忧虑。但是,其他类目的人工养殖野生动物依然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

据报道,目前我国各地存在人工饲养繁殖情况的野生动物种类多达几百种,龟鳖类、毛皮动物、蛇类、鹿类、鳄鱼类、蛙类等养殖均已形成集约化生产,食用动物产业的从业者约626.34万人,创造产值1250.54亿元。此次全面“禁野”,势必对食用野生动物产业的从业者造成极大打击,使他们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失业转型风险,更可能诱发养殖野生动物的大量非自然死亡。

因此,基于环境保护、社会利益与经济利益等方面的综合考虑,更需要尽快出台细则,厘清可食用野生动物的范畴,令食用野生动物养殖产业有章可循。同时,需要对相关产业的后续处理方式予以明确,建立科学有序的退出机制。

此外,在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同时,也需考虑到养殖户的损失,通过经济补偿、动物园收养、科研需求、科学放生、生态修复和物种恢复等手段解决随之而来的问题。同时,各地应尽快出台支持相关产业的养殖户转型、再就业政策,帮扶被取消养殖资格的从业者顺利转入其它行业,让他们免去后顾之忧。(江德斌)

养殖甲鱼、牛蛙可以吃:禁食野生动物不宜矫枉过正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2020-03-06 作者:杨三喜

牛蛙、甲鱼还能不能吃,牵动着很多吃货以及数百万养殖业者的心。日前,农业农村部给出了官方答案。农业农村部紧急印发通知,明确中华鳖(甲鱼种类)等大部分养殖龟鳖,以及牛蛙、美国青蛙等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和国家农村农业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等名录,按照水生物种管理,可养殖食用。

这次疫情发生之后,公众的目光再次集中在病毒的源头——野生动物身上。很多野生动物携带大量病毒、细菌、寄生虫等有可能危及人类健康,滥食野生动物是一种陋习,不仅可能造成传染病爆发,还极大破坏生态环境平衡。全面禁食野生动物业已成为社会共识,全国人大常委会也通过了决定,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但野生动物“禁食令”出台后,具体哪些能吃,哪些不能吃,还存在一些争议,尤其是龟、鳖、蛙这类餐桌上常见的两栖动物是否还能继续人工养殖、食用。早前,广东省深圳市曾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将经人工繁育、饲养的龟、甲鱼、蛇、鸟、昆虫等野生动物均列入禁食名单。这引发了相关养殖业者的担忧,多地龟鳖产业协会、养殖企业给全国人大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和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递交意见书,呼吁慎重对待上千亿产值、数百万从业人员的龟鳖产业。此次,农村农业部发布名录,明确将牛蛙、甲鱼等水产养殖动物列入可食用的名单,既让吃货们放了心,也让广大养殖业主安了心。

管住口舌之欲,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是非典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带给人类的启示,只有吸取教训,才能避免重蹈覆辙。但是,究竟哪一类动物应该被划到禁食的范围之类,要在厘清野生动物边界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安全、合理消费需求等因素,科学划定范围。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而市场上所销售甲鱼、牛蛙大多是人工繁殖,本就属于水产而非野生动物。当下,甲鱼、牛蛙等已经进入寻常百姓家,是很多地方的家常菜、特色菜,从消费情况来看,也很难与“野味”挂钩。最关键的是,这类水产的人工繁育技术成熟,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卫生检验检疫体系,安全相对有保障。

禁食不仅关系到公众的“菜篮子”,也会对相关产业造成冲击,关系广大从业者的“饭碗”。目前甲鱼和牛蛙养殖、销售、食用等产业的从业人数众多,一刀切地把牛蛙、甲鱼等没有安全风险的水产纳入禁食范围,会误伤合理合法的饮食需求,也将直接影响数以百万计从业者的生计。

该禁的必须禁,可以安全食用的也不“一刀切”。下一步,希望各地以及有关部门在厘清野生动物范畴上进一步明确相关标准,科学制定禁食范围,既严守安全底线,又避免矫枉过正。当然,也需要对牛蛙、甲鱼等继续加强检验检疫,做好安全卫生监管。(杨三喜)

禁食野生动物,“舌尖上的中国”需要来一场革命

2020-02-16 10:13:38 来源: 半月谈网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有关武汉华南海鲜市场售卖野味的情况成为网络热点;一些地方酒楼食肆的“蝙蝠汤”等图片,令人感到头皮发麻;就在这段时间里,多地执法机关还破获查处了一批捕捉、售卖野生动物的案件,原本活泼可爱的飞禽走兽成为一具具血淋淋的尸体。种种景象,触目惊心。而近年出版的一本儿童科普读物,居然还在介绍果子狸“肉可以吃”“浑身都是宝”,令人瞠目。

野生动物的捕、运、售、加工产业链,正对社会和自然产生难以估量的伤害。野生动物会携带并传播病毒,食用野生动物容易感染病毒,这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我们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餐饮文明源远流长,“舌尖上的中国”令人垂涎。但是,“舌尖上的中国”决不能被食用野生动物玷污,我们必须要来一场“舌尖上的革命”!

新冠肺炎疫情为滥捕滥吃野生动物敲响警钟。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14日审议通过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天津立法向食用野生动物说“不”。

日前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强调,要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执法司法力度,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

依法防控新冠病毒疫情,是当务之急;依法预防各类疫情,是长远之计。两者互相支撑,并行不悖。要依法管住那些“馋嘴”,形成对野生动物不能吃、不敢吃、不愿吃的社会风尚。

不能吃,要严守监管的底线。面对当前多头管理、监管被洞穿等现状,当务之急要整合野生动物保护的行政执法权,做到统一行使,尤其要对贩卖市场、养殖场、饭店经营场所实行更严格监管,提高执法效率,完善社会举报机制,对懒政不作为的行为要加大监察力度。

不敢吃,要划清法律的红线。目前野生动物的法律定义尚存模糊,与人工繁育动物的界限不明确,应进一步加以准确界定。鉴于食用野生动物的危险性愈发凸显,法律要充分发挥“雷霆万钧”的教育警示作用。充分考虑公共卫生防疫形势,我们要对各类野生动物施行更严格的管理和保护,将食用捕猎捕杀野生动物行为纳入禁止之列,做到有法可依,令行禁止。

不愿吃,要找准文明的界限。“野”更有营养、“野”等于“鲜”,这是陈规陋习,是野蛮的表现。我们要在公民教育中树立新风尚、新道德,将不吃、不捕、不买卖野生动物的内容明确纳入到知识学习体系当中,防止历史重演。

人类和其他生物都是自然的一部分,可以说是命运与共。保护、善待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生态圈,保护我们人类自己。禁食野生动物,倡导“舌尖上的文明”,人人有责,从我做起。(杨金志兰天鸣)

|本文素材来源于来自人民网、新华网、北京青年报、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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