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天津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

文史通2年前历史故事知识316

七、关键保障技术

(一)平台支撑技术

1.统一用户与认证

包括面向互联网用户(自然人和法人)的用户体系和认证体系、面向政府工作人员的用户体系和认证体系。

(1)用户注册

●面向互联网用户的用户注册

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建立统一的互联网用户体系,提供自然人和法人的网上注册功能。同时提供页面和接口两种对外的用户注册服务,实现互联网用户的统一注册。

【页面方式】互联网政务服务用户体系提供统一注册页面,第三方系统通过修改注册地址链接到该页面。该方式适用于用户注册认证统分方式。

【接口方式】互联网政务服务用户体系提供统一用户注册接口,第三方系统发起用户注册时,调用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用户注册接口增加用户。该方式适用于用户注册认证分建方式。

●面向政府工作人员的用户注册

依托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建立统一的政府工作人员用户管理体系。使用统一系统的政府用户由同级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统一提供用户的新增、维护、删除等管理。使用自建系统的政府用户,可自行建立用户管理体系。需要接入的可使用以下方式:

【统一登录名和密码】对于接入统一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的各级政府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如果所有政府工作人员用户在省级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统一管理、统一认证,需采用统一登录名和密码方式接入,并实现单点登录。由省级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提供统一用户管理页面,自建系统通过修改用户管理地址链接到该页面。

【映射方式接入】如果只是实现从省级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单点登录自建系统,可采用映射方式接入省级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映射方式下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自己管理系统内的用户。

(2)身份认证

根据认证程度不同,实名认证用户可分为不同等级,不同等级的用户赋予不同的网上办事权限。

①面向互联网用户的身份认证

身份认证服务提供用户名密码、手机号码密码、身份证号码密码和数字证书等登录方式。具体的认证方式由用户或者所使用的应用系统决定。

申请人在以个人身份进行网上办事前,需先行注册成为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的个人用户。注册时,应填写申请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邮箱地址、手机号码等主要信息,并通过身份证信息认证、社会保障卡实名认证、银联卡实名认证、电信运营商实名认证、公积金账号认证、实体大厅现场审核验证等方式完成申请人的实名认证,通过实名认证后开通申请人的个人账号。对同一个用户而言,可以根据所使用的应用系统的要求采用相应的认证方式,如果用户已经通过了高安全级别的身份认证,对只要求低安全级别的系统服务则无需进行再次认证。如果用户已经通过了低安全级别的身份认证,需要高安全级别的认证时则需要再次进行相应的高安全级别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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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面向政府工作人员的身份认证

依托省级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建立统一的政府工作人员认证体系。提供用户名/密码认证和数字证书认证等方式。

自然人和法人实名注册协议参见附录四。

2.电子证照

(1)证照库部署方式

作为汇聚各类证照信息并提供服务的电子证照库应采用统一平台,可省、市两级建库,以省级集中汇集的方式部署,以便其提供统一标准接口供省、市、县三级相关应用系统调用。

(2)电子证照文件格式和内容

电子证照文件格式采用版式文件格式,文件内容包含与纸质证照相同比例的证照底图、电子证照的照面信息、电子证照元数据信息、签发单位的电子印章与对电子证照文件内容进行的数字签名。个人电子证照应关联身份证号码信息,企业电子证照应关联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

(3)证照采集、存储

通过证照信息多元采集和沉淀,实现证照产品化,实现“一次提交、多方利用”,解决基础数据的实时性、准确性问题。主要技术实现方式如下:

①证照采集

证照采集主要包括证照信息采集和证照样式采集。一般可通过数据交换或者数据库复制等方式,将省、市级各部门原有业务系统中的电子证照信息以统一标准保存到电子证照库中,形成电子证照库的基础数据。在省、市、县三级相关部门某个办件业务办理完成时,将产生的电子证照信息通过数据交换平台交换到电子证照库保存,实现证照信息的更新。证照样式包括证照底图和证照排版信息,应与纸质证照一致,并全省(区、市)统一标准、统一采集。证照样式保存于电子证照库,并与其证照编号关联。

证照采集可包括以下方式:证照录入、申请材料电子化、审批结果电子化、证照自动合成、整合其他电子证照库。

【证照录入】通过扫描证照原件采集证照图像,并手工录入证照照面信息项,可以通过图文识别技术辅助识别证照照面文字信息,提高采集效率。这种方式主要应用在存量证照的集中电子化。由发证单位对存档纸质证照进行集中电子化,或在实体政务大厅设立专门窗口,提供证照录入服务。

【申请材料电子化】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申请后,将事项申请材料中核验通过的证照类材料,通过拍照、扫描方式采集证照图像,并手工录入照面信息项。

【审批结果电子化】窗口工作人员在发证环节,通过拍照、扫描方式采集证照图像,并手工录入照面信息项。

【证照自动合成】审批结果信息通过数据接口交换至电子证照库,根据预设的证照底图,自动合成证照图像。

【整合其他电子证照库】对于已建成的部门电子证照库,通过数据交换的方式将部门电子证照库中的证照信息交换到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电子证照库中,并建立实时或定期数据交换机制。

②数据清洗

采集后的电子证照数据,要经过比对清洗,识别并去除虚假的、过期的、失效的、重复的证照数据,保留下来的有效数据,要加盖电子印章和水印。针对源数据库中出现二义性、重复、不完整、违反业务或逻辑规则等问题的数据进行统一处理。

③证照转化、处理

对各类证照数据进行采集、清洗后,将电子证照统一转化成电子格式文件。系统应具备对证照采集和填报的数据进一步处理的功能,主要包括证照版式处理、式样图叠加、扩展数据、文件编号等功能。

④数据封装

将证照数据电文元数据与证照照面进行封装处理,形成符合标准的证照数据电文文件,封装后系统可读取被封装的元数据和证照照面信息。

⑤证照文件生成与存储

电子证照信息进入数据库后,立即将其全部信息和样式封装并形成缩略图,保存时应包括信息来源和电子证照库名称,并以电子签名封装,以保证其不可修改。电子证照信息更新后,新数据重新生成证照信息文件,旧数据作为历史数据另行保存,不再进入检索,但可以备查。

⑥证照发放

电子证照的发证功能一般应在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或相关业务系统扩展开发和补充功能实现。在一定范围内,可建设电子证照发证平台,为相关系统统一提供电子证照的生成功能。在生成电子证照后,将证照内容信息和电子证照文件通过数据交换平台交换到电子证照库保存。

⑦数据校验与证照验证

对已生成的证照数据电文可进行数据校验修改,提供自动校验(数据比对)和人工校验两种方式。

证照安全性验证包括防篡改、防抵赖验证,验证证照数据电文的电子印章及其来源的有效性。证照数据信息验证,分机读验证和目视验证两种。机读验证是政务服务管理平台获取到证照数据电文封装包后,读取封装包内的照面信息文件,对照面信息中登记事项进行自动匹配、查验;目视验证是指用目视的方式查验证照。

(4)电子证照的应用

电子证照作为实现全流程网上审批应用的最后一环,依托“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的政务服务模式,在流程上实现对电子材料、电子证照的生成、应用和共享。自然人和法人在办理过程中可以直接查询所需的电子证照和相关信息,以电子证照作为办事的材料依据,避免材料重复提交。同时实现纸质证照与电子证照同步签发,形成电子证照的全程闭环应用。

部分政务服务中需提供的电子证明材料可通过相关部门电子证照库信息共享接口实现。业务部门提供一个信息查询服务接口,并由电子证照库统一管理这些接口服务。由电子证照库调用部门信息共享接口,获取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信息,生成电子证明材料文件予以保存,并将电子证明文件返回给用户用于保存或提交电子证明材料。

(5)电子证照的共享互认

电子证照的共享基于电子证照目录,按部门、行政区划、证照类别、持证者等信息分类;建立电子证照共享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共享和校验,按授权查询、下载、比对和复用,防篡改、防伪造、可验证。

平台提供本区域证照共享管理、证照目录及元数据的查阅功能,提供证照服务注册和证照服务发布功能;同时预留并支持跨省电子证照查询、比对功能以及跨省电子证照的验证功能。通过区域内外的分级处理,解决应用过程中电子证照的互认互信问题。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实现跨地区证照共享和互认。

从制度层面,依托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探索电子证照在各地区的共享与使用,逐步推动全国范围内的互认。如关于电子营业执照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电子文书

电子文书主要是政务服务流转过程中形成的各类电子文件,如申请材料、电子证照等。

(1)形成方式

电子文书根据形成方式及信任级别,分为两种类型:

一是由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产生或有其他可信平台共享形成,该类电子文书可直接应用于系统、无需核对信息,电子证照属于该类型电子文书。

二是由用户上传或窗口工作人员通过高拍仪上传,申请人提交的各类电子材料属于该类型电子文书。

(2)文件格式

电子文书采用安全通用的文件格式,并对文件类型、大小、图片拍摄、分辨率等有严格的限制。系统具备上传电子文书自动检查功能,如扫描件的分辨率、文书版面大小、文档格式等。若上传文件不符合材料格式上传要求,则系统自动提示申请人重新上传。

(3)数据保存与归档

数据保存与归档应具备防篡改、历史数据备查备用、电子文书归档等功能,促进网上办事、审批办理和档案管理的无缝衔接。

(4)应用规则

对电子文书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需建立规范的制度和工作程序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电子文书应用于政务服务的网上申请、受理、审批、办结等环节,应具备权限控制、痕迹保留功能,保证电子文书的产生、处理等过程符合规范。

4.电子印章

政务服务申请人在线提交各类电子表单和电子文档材料时,根据所申请服务事项的要求,在电子表单和电子文档材料上加盖申请人的电子印章。

政务服务实施机构在事项办结时,应在办件结果电子证照及文书上加盖签发机构的电子印章。

经加盖电子印章的表单、文档材料、电子证照、文书,均可进行签章信息查看(包括签章者姓名、印章名称、签章时间、签章保护内容等)、印章证书查看(包括印章关联证书的基本信息、有效期限、颁发机构和颁发目的等)、文档完整性检查(被篡改的文档显示无效印章的样式)。

电子印章系统须具备以下功能:

①电子印章管理

包括电子印章的申请、审批、制作、发放、挂失和销毁等管理功能。

②电子签章认证

包括电子签章认证、身份认证、数字签名认证和信息加解密。

【数字证书合法性验证】验证数字证书是否由指定的合法颁发机构颁发。

【数字证书是否过期】验证数字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数字证书是否被废止】从数字证书中心获取废止的证书列表,确保被废止的数字证书对应的电子印章不可以签章。

【数字签名验证】对提交的数字签名数据包进行解析和验证,防止在传输过程中数据被非法篡改。

③客户端电子签章

在客户端电脑、移动终端等设备上实现对具体的文档或信息内容进行电子签章和验证,一般包括文档电子签章、网页签章、表单签章、移动端签章等功能。

(二)平台保障技术

1.安全保障

(1)遵循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规范以及国家保密管理和密码管理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

整体考虑、顶层规划“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要求构建数据存储环境、应用系统环境、运行管理机制,确保政务数据安全和公民个人数据合法应用。安全保障体系要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系统同步建设,对所建安全保障体系要进行重点保护、实施动态调整。

安全保障体系的组成:

①物理安全。一是机房安全。采用门禁控制系统、摄像头在线监控。二是应急灾难备份恢复。对机房的电源、重要主机、存储、重要线路等重要设备的冗余设计,要进行系统级的整体数据备份设计。

②网络安全。在不同的安全域边界部署防火墙系统,在上下级网络边界部署VPN虚拟专用网关设备,可在核心交换区部署IPS入侵防御系统,在相应的设备上根据自身网络结构配置相应的安全策略,保障必要的数据和服务交换安全。

③数据安全。一是在必要的网络边界部署加密设备,保障数据网络传输安全。二是各级政务服务系统的数据库管理系统要做好数据库自身的安全配置,登录账户要专人专管,密码要实现数字和字母符号混合设置并定期更换,防止外网和内网用户直接访问和恶意攻击。三是数据存储备份恢复系统。要做好定期的本地多种方式的重要数据备份和异地的远程数据备份。备份恢复工作要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四是用户名、口令等关键信息应当加强安全保护。

④系统安全。一是部署网络层的病毒防范体系,由病毒监测中心和各个主机上的病毒防治终端构成,实时监测系统中的各类病毒,防止基于邮件的各类攻击。二是对主机中的操作系统进行相应的口令设置、权限配置,对系统操作日志进行周期性转储审计工作。三是漏洞扫描和补丁分发。通过漏洞扫描系统和补丁分发系统可以主动发现系统、数据库、应用服务系统存在的安全漏洞,并修复安全漏洞。

⑤应用安全。一是网页防篡改。对标准应用的HTTP服务部署网页防篡改系统,防止黑客对网页文件的攻击。二是对用户身份进行统一管理,对应用服务资源进行访问控制,对用户行为进行追溯审计。三是加强对网页挂马、SQL注入、漏洞利用等攻击的防护。四是加强应用代码的安全管理。

(2)对电子证照、网上支付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进行全流程安全监控

电子证照、网上身份认证、网上支付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是“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关键,对这些系统和重要环节的安全性应给予端到端的全过程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隐患,以确保关键业务正常运行。

(3)重视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存在的安全风险,完善开放接口的安全防护能力

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是“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得以发挥作用乃至正常运转的核心能力。任何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过程都会对系统的安全性带来影响。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完善开放接口的安全防护能力,对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环节给予端到端的全过程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隐患,以确保关键业务正常运行。

(4)加大对平台中各类公共信息、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障力度

加强平台中各类公共信息、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安全防护,建立数据安全规范。在系统后台对每类数据的安全属性进行必要的定义和设置,详细规定数据的开放范围和开放力度,并严格执行相应的权限管理。

2.运行管理

“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要遵循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指南的要求,进行自身的资产界定归类、安全防范技术应用、安全检测及风险评估;制定机房出入管理制度、机房监控日志保存制度,数据库管理、备份、恢复管理制度,网络设备配置管理制度、系统管理制度、突发应急事件处理流程、机房资产管理规范等。

(三)深化新技术应用

1.运用大数据,实现政务信息资源有效利用

运用大数据技术,对政务服务基础数据、政务服务过程数据、用户行为数据等进行融合分析,揭示政务服务过程的内在图景,发现和洞察服务流程中的纰漏、冗余和用户体验提升需求,以有效利用政务信息数据资源,提升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提高用户参与度、增强决策科学性,为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和服务效能创造条件。

(1)精细化管理与清洗比对

对各部门现存的政务服务信息资源进行统一采集交换,并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处理和保存。按照统一标准及口径,对整合的政务服务信息资源进行比对清洗,构建统一的基础数据库。对整合的政务服务信息资源进行动态目录管理,对各类信息资源涉及的元数据进行系统分析、影响分析,逐步实现元数据的标准化。对政务服务信息资源的质量进行管理,包括质量规则的制定、执行、统计等,促进数据质量不断提升。对各类数据的开发提供安全可靠的调用手段,实现数据加密、脱敏、分级授权,向用户提供数据、接口、应用等不同层次的开放方式。通过运营监控手段实现数据接口调用的综合监控。

(2)智能化分析与深度挖掘

对政务服务过程沉淀的大数据建立数据模型,允许授权用户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关联分析,支持向下或向上钻取数据,进行切片、切块分析等操作,完成深度挖掘与多维剖析,并借助图表对数据进行形象的展示。

利用大数据实现智慧治理,如利用政务服务大数据,通过比对分布于不同业务部门的用户基础数据,核对低保人群身份的有效性,发现和查处逃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等。推进事前预警、事中监管、事后追责的大数据支撑服务体系。形成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政务服务知识库,提高决策支持能力和个性化服务能力。

(3)推动数据引进和数据开放

借助和共享第三方数据,形成政务服务大数据的超集,丰富和扩大政务服务大数据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提升其有效性。积极推动政务数据开放,采用众筹、众包等方式,充分依托社会力量创新开发多级、多层、跨领域的公共服务。应依据有关信息安全规范,开放适宜公开的政务服务数据调用接口,鼓励社会参与政务服务大数据应用开发,由用户开发并上载其应用到政务服务平台,经审核后发布,供其他用户下载使用。

2.充分利用政务云,实现集约建设、共享利用

利用政务云平台资源,推动政务服务平台集约化建设。

(1)政务云建设

政务云平台应相对集中建设,可考虑省、市两级架构,打造省级层面统一规范、安全可靠的政务云平台。可充分依托符合安全要求的第三方云平台开展政务云建设,避免重复建设。

(2)政务云使用

应根据建设方提交的政务云资源申请,进行政务云资源的网上受理、审批、评估和交付,完成对政务云资源的分配、发布和收回。

(3)政务云管理及灾备

应考虑结合防火墙、防毒墙、身份认证系统、堡垒机、流量控制等安全技术手段,做到防患于未然;结合入侵检测、数据库审计,做到严密地防御和快速地响应报警;结合日志审计系统,通过日志记录对事故进行追根溯源。为政务云平台设计备份冗余线路和灾难备份手段,对主线路做备份链接和异地灾难备份。保证政务云平台服务的高可用性。

八、网上政务服务的监督考核

监督考核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抓手。网上政务服务评估评价要按照“以用户为中心”的原则,从公众体验和信息化支撑的角度,结合对网上政务服务的内容、管理和运维等多方面的考察,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指标体系,促进各级政府部门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供给质量。

(一)监督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

按照统一设定的指标体系,全面综合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实际成效,确保整体评估的客观性与准确性。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涉及到公众体验的指标数据,可采用独立的第三方机构采集,避免传统“内评估”的不足。涉及到政府职能部门政务服务过程中内部运转的数据,运用技术手段对平台系统运行中的相关数据进行实时信息监测。

2.用户导向原则

注重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实际应用成效进行评估,以办事对象“获得感”为第一标准,强化办事对象在获取政务服务过程中的便捷度和满意度。

3.分类考核原则

综合研判各地区差异,实际考核中采用区域分组、事项分类等方式,实事求是组织分类考核。

4.内外结合原则

“互联网+政务服务”监督考核是一个闭环过程,除借鉴政府绩效考核的常规程序和方法外,应根据自身的发展现状和阶段目标进行程序设计和方法选择,采取“内外结合”的方法,将政府内部监督与第三方评估有机结合,推动监督考核工作的实施。

(二)内部监督

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针对政务服务运行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从事项公开信息的完整性、事项办理的时效性、流程合法性和内容规范性等方面梳理本单位相应的内部监察规则,确定监察规则的类型、描述等内容,编制监察规则目录,积极利用电子监察手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

根据政务服务事项的分类和业务办理特点,电子监察规则分为以下五类:

——时效异常。对具有法定期限或承诺期限的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间,进行办理时效性方面的监察,包括临近时限预警、办理环节超期和办理超期异常三个方面。

——流程异常。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暂停、中止、退回等过程和办理结果,进行办理流程规范性方面的监察,包括过程异常、结果异常和决定异常三个方面。

——内容异常。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申请表格、申请材料、办理附件等内容,进行办理内容规范性方面的监察,包括完整性异常和一致性异常两个方面。

——裁量(收费)异常。对涉及自由裁量或涉及收费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裁量(收费)合规性等方面的监察,包括裁量异常和收费金额异常两个方面。

——廉政风险点异常。对设有廉政风险点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监察。

(三)第三方评估

第三方评估是指独立于政策运行过程之外的非盈利性第三方机构实施的评估,是一种客观的社会监督。第三方评估应通过选择科学的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对网上政务服务的过程进行综合的、全方位的考察、分析并给予评价、判断和总结,其目的是为优化政策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判断未来走势等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1.评估方法

从政务服务的供给方和需求方两个维度,针对政务服务发布数据、内部填报数据和系统实时数据,在充分考虑实际政务服务推进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一套科学合理、具有高度导向性与前瞻性的综合指标评价体系与综合模块计算方法。

供给侧评估考核指标体系主要考核政府、部门提供网上政务服务事项的覆盖度、发布事项信息的准确度和一体化平台的应用水平等指标。评价考核数据的获取,主要依据实时的数据监测、部门填报、后台系统检验和抓取等手段。

需求侧评估考核指标体系主要考核自然人、法人对各级政府部门提供网上政务服务的满意度、政府部门提供政务服务的便捷度等指标。注重的是公众对网上政务服务的满意度的测评,该指标要充分吸纳公共服务的接受者,即自然人、法人对网上政务服务的服务质量、友好程度、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的认知与评议,考核数据主要通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网上服务评价、电话(短信)回访等途径获取。

2.指标体系

应按照“以用户为中心”的原则,从“公众体验”的角度,基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网站、网上审批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的数据,结合对网上政务服务的内容、管理和运维等多方考察,围绕服务方式完备度、服务事项覆盖度、办事指南准确度、在线服务深度、在线服务成效度等方面,建立网上政务服务评估指标体系,评价网上政务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

服务方式完备度:重点评估网上政务服务提供的“可达性”,衡量公众和企业是否可以通过服务的导航,方便、快捷和准确地找到所需服务。侧重评估网上政务服务的提供方式、导引和渠道等内容,考核是否围绕服务对象“生命周期”概念,通过多渠道、多模式的手段,强化政府服务职能,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具完备性、个性化和标准化的政务服务。

服务事项覆盖度:重点评估网上政务服务提供的“可见性”,衡量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的发布和标准化情况。

办事指南准确度:重点评估网上政务服务提供的“可用性”,通过逐条逐项梳理检查办事指南的基本信息、申请材料、办理流程、表格及样表下载、收费信息等内容,衡量办事指南公布的相关要素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详实性和实用性。

在线服务深度:重点评估网上政务服务提供的“可办性”,通过制定网上政务服务办理深度标准,衡量各事项的在线办理实现程度。围绕网上统一身份认证体系、证照互认、网上支付等方面内容,衡量政务服务在线一体化办理程度。

在线服务成效度:从在线注册量、网上办件数量、服务时效、公众满意度、服务普及度等方面,评估网上政务服务的实施效果。

指南附录五中的指标体系仅作评估参考,不作为第三方评估的约束性指标。

3.评价方式

“互联网+政务服务”评估是一个多维度、多指标的复杂过程,受机构职能、业务定位、管理能力、发展情况等条件影响较大。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参照指标体系进行指标组合和权重调整,总分100分,根据得分,60分以上的可分为四个星级进行评定。

★★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统一规范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平台基本功能齐全,支持多渠道服务方式;实体政务大厅通过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办理所有受理政务服务事项,反馈办理结果。评估计分达到60分以上(根据工作重点该分值可动态调整)。

★★★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现动态管理;政务服务平台功能齐全,与业务审批系统进行对接,部分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预受理;各级实体政务大厅之间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基本做到同城通办。评估计分达到70分以上(根据工作重点该分值可动态调整)。

★★★★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现智能化管理;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平台功能完备,与业务审批系统有机融合,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预受理;各级政务服务平台上下左右互联互通,信息充分共享,实现同城通办、跨区域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现智能化管理。评估计分达到80分以上(根据工作重点该分值可动态调整)。

★★★★★级: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平台高度融合,信息惠民智能化,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实现跨层级跨领域一网办理、一站式服务,申请人办事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所有政务服务事项支持全流程网上办理,对各流程环节实行动态管理和监督评价;实现政务服务数据充分共享和有效开放利用。评估计分达到90分以上(根据工作重点该分值可动态调整)。

(四)评估实施

1.实施主体和考核范围

国务院办公厅定期组织对各地区、各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情况进行评估考核,依据当前“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动重点,适时开展针对省级政府网上政务服务的评估,相关指标体系参考附录五。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由办公厅牵头,组织本地区政务服务管理、审批改革、电子政务等有关部门,可参照附录五指标体系,根据自身实际另行制定具体评估方法,构建本地区指标体系,对本级政府部门和所辖地市“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情况进行评估。各级评估实施主体可委托权威的非盈利性机构在统一的评估指标体系下开展第三方评估。

2.结果反馈与运用

加大考核结果应用力度,促进各级政务部门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供给质量。

(1)政府内部通报。考核评估应纳入年度作风建设和绩效考核,通报考核结果。

(2)社会公开。各地应定期将“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推进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向社会公开。

附录一

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要素

序号

要素名称

内容说明

维护权限

备注

1

基本编码

全省(区、市)每项政务服务事项的唯一标识代码。政务服务事项的基本编码共10位,由2位事项类型代码、5位主项代码、3位子项代码三部分组成,如果没有子项,子项代码为000

省级编制、法制等职能部门

省级统一管理

2

实施编码

实施编码共24位,用于区分和识别该政务服务事项的实施地区、机构及办理项。包括县级及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6位)、乡镇街道级代码(3位)、村居社区级代码(3位)、组织机构代码或社会信用代码中组织机构信息(9位)、实施机构类别代码(1位)及办理项代码(2位),如果没有办理项,办理项代码为00

省、市级编制、法制等职能部门

在地市级以上统一管理维护,以便实现通办

3

事项名称

政务服务事项的具体名称

省级编制、法制等职能部门

省级统一管理

4

事项类型

1.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其他事项2.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等

省级编制、法制等职能部门

5

设定依据

政务服务事项的来源

省级编制、法制等职能部门

6

行使层级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乡级、村级

省、市级编制、法制等职能部门

7

权限划分

划分同一事项在不同层级间行使的标准

省、市级编制、法制等职能部门

多级共有事项必填

8

行使内容

指法规条文对不同层级的实施机构行使同一事项有区别性规定的情况

省、市、县级编制、法制等职能部门

根据实施情况维护

9

实施机构

办理具体政务服务事项的机构名称

省、市、县级编制、法制等职能部门

根据实施情况维护

10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授权组织、受委托组织

省、市、县级编制、法制等职能部门

主体资格

11

法定办结时限

某一政务服务事项法规条款明确的具体办结时限

省、市级编制、法制等职能部门

计量单位由各地区自行规范为“工作日”或“天”

12

受理条件

法规和文件列明的具体条件

省、市级编制、法制等职能部门

13

申请材料

应包括材料名称、材料类型、材料样本、电子表单、来源渠道、纸质材料份数和规格、填报须知、受理标准、是否需电子材料

省、市级编制、法制等职能部门

要求提供申请材料,须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作为依据。所有申请材料均需提供样本。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或由政府部门核发。对于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的申请材料,提供该类机构业务查询及联系方式

14

联办机构

同一事项有两个以上实施机构

省、市级编制、法制等职能部门

如“多证合一”、“多图联审”等

15

中介服务

法定涉及的中介服务

省、市级编制、法制等职能部门

16

办理流程

绘制出所涉及的法定程序和环节以及时限要求(如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发证等),并附以相应的文字说明,要按照简化和缩短后的时限编制。提供图片格式文件,图片清晰美观

省、市级编制、法制等职能部门

编制、法制等职能部门统一制定流程规范,具体办理流程可由实施机构设定并报审

17

数量限制

政务服务事项有数量限制的应予标注

法规制定者统一设定

18

结果名称

由法规制定规范命名

19

结果样本

证照、批文采用安全通用的文件格式,图片清晰美观,图片中涉及企业、个人信息须隐藏

省、市、县级编制、法制等职能部门

提供政务服务事项申请同意后形成的批文或证照等结果文书样本

20

是否收费

省、市、县级编制、法制等职能部门

是或否

21

收费标准

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

省、市、县级编制、法制等职能部门

附件

22

收费依据

政府部门正式批文

省、市、县级编制、法制等职能部门

附件

23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省、市、县级编制、法制等职能部门

24

办件类型

承诺件、即办件

省、市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

以是否能当场办结为标准进行分类

25

承诺办结时限

对外承诺办结时限

省、市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

26

通办范围

全国、跨省、跨市、跨县

省、市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

27

办理形式

明确窗口办理或网上办理

省、市、县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

只实现互联网受理环节

28

预约办理

省、市、县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

29

网上支付

省、市、县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

30

物流快递

省、市、县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

申请材料、证照批文物流递送

31

运行系统

国家级、省级、市级

省、市、县级政务服务实施机构

支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信息管理系统

32

办理地点

具体承办单位所在地点

省、市、县级政务服务实施机构

33

办理时间

省、市、县级政务服务实施机构

34

咨询电话

省、市、县级政务服务实施机构

35

常见问题

省、市、县级政务服务实施机构

36

监督电话

省、市、县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

附录二

政务服务公共信息资源目录信息规范

政务服务公共信息资源目录信息包含6类信息,自然人信息、法人信息、证照信息、投资项目信息、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办件信息。

一、自然人基本信息

序号

字 段 名

数据类型

描 述

1

姓 名

字 符

2

公民身份证号码

字 符

3

性 别

字 符

4

民 族

字 符

5

出生日期

日 期

6

住 址

字 符

7

照 片

二进制

8

自然人状态

字 符

二、法人信息

1.法人基本信息

序号

字段名

数据类型

描 述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字 符

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

组织机构代码

字 符

针对存量数据,在一定过渡期内保留

3

机构名称

字 符

4

机构类型

字 符

企业法人、社团法人

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字 符

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公民身份证号码

字 符

7

注册地址

字 符

8

注册日期

日 期

9

机构状态

字 符

2.企业登记信息

序号

字段名

数据类型

描 述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字 符

2

企业住所/经营地址

字 符

3

经营范围

字 符

4

许可经营项目

字 符

5

注册资本

数 字

6

实收资本

数 字

7

企业类型代码

字 符

8

行业类型

字 符

9

行业小类

字 符

10

成立日期(注册日期)

日 期

11

营业期限起

日 期

12

营业期限止

日 期

13

核准日期

日 期

14

登记机关

字 符

15

联系电话

字 符

3.法定代表人信息

序号

字 段 名

数据类型

描 述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字 符

2

法定代表人姓名

字 符

3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字 符

4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字 符

4.法人变更信息

序号

字 段 名

数据类型

描 述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字 符

2

组织机构代码

字 符

针对存量数据,在一定过渡期内保留

3

变更事项

字 符

4

变更前

字 符

5

变更后

字 符

6

变更日期

字 符

7

登记注册机关

字 符

5.法人注销信息

序号

字段名

数据类型

描 述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字 符

2

组织机构代码

字 符

  针对存量数据,在一定过渡期内保留

3

注销原因

字 符

4

注销日期

字 符

5

注销机关

字 符

三、证照信息

1.证照目录信息

电子证照目录表明证照类型,方便查询管理。在政务服务系统中利用目录能对应引用到某个申请材料。

序号

字段含义

数据类型

描 述

1

证照名称

字 符

  证照名称

2

证照类别

字 符

  如:个人基本信息、法人基本信息、企业资格信息、投资项目审批环节结果信息

3

证照目录编码

字 符

  唯一标识某种证照的编码

4

证照授予对象

字 符

  自然人、法人、投资项目

2.证照基本信息

记录所有证照通用的信息项。

序号

字段名

数据类型

描述

1

电子证照标识

字 符

每个证照的唯一标识

2

证照目录编码

字 符

3

证照编号

字 符

证照照面上可见的唯一编号

4

颁证时间

日 期

5

有效期(起始)

日 期

6

有效期(截止)

日 期

7

颁证单位

字 符

8

持证者

字 符

9

证照变更记录

字 符

10

证照图像

二进制

11

证照电子文书

二进制

证照电子文书包含了完整的结构化信息和可视的证照图像

3.证照详细信息

证照详细信息记录完整的信息内容,每种证照都由特有的信息项组成。

序号

字段名

数据类型

描述

1

电子证照标识

字 符

每个证照的唯一标识

2

照面字段1

依据字段含义确定数据类型

照片字段是证照记录的个性化信息字段

3

……

4

照面字段n

依据字段含义确定数据类型

四、投资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序号

字段名

数据类型

描述

1

项目代码

字 符

全国投资项目统一编码代码,采用数字和连接符组合编码的方式生成的24位代码

2

项目名称

字 符

项目单位申请项目时填写的项目名称

3

项目类型

字 符

字典选项:A00001审批/A00002核准/A00003备案

4

建设性质

字 符

字典选项:0新建/1扩建/2迁建/3改建/其他

5

项目(法人)单位

字 符

6

项目(法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字 符

7

项目法人证照类型

字 符

字典选项:1组织机构代码证/2企业营业执照/3其他

8

项目法人证照号码

字 符

项目法人证照类型对应的号码,例如: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或企业注册号等

9

拟开工时间

日 期

项目计划开工时间,只显示年份;格式为:YYYY,例如:2018

10

拟建成时间

日 期

项目计划建成时间,只显示年份;格式为:YYYY,例如:2021

11

总投资(万元)

数 字

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例如:9000.88表示9000.88万元

12

建设地点

字 符

建设地点分为五种情况:  1.跨省区使用代码000000表示;  2.跨境使用代码000001表示;  3.境外使用代码000002表示;  4.省区内跨区划的情况,则保存上一级区划编码;  5.单省市使用国家统计局统一规定的区划代码

13

建设地点详情

字 符

建设地点的行政区划代码,多个行政区划以“,”分割

14

所属行业

字 符

参考【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行填写,填写内容为项目所属行业,行业需细化到大类,如:农业

15

建设规模及内容

字 符

16

联系人

字 符

17

联系电话

字 符

18

联系人邮箱

字 符

19

法人性质

字 符

字典选项:0国家机关/1事业法人/2国有企业法人/3民营企业法人/4外资企业法人/5社团法人

20

用地面积(亩)

数 字

以亩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例如:90.88表示90.88亩

21

新增用地面积

数 字

以亩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例如:90.88表示90.88亩

22

农用地面积

数 字

精确到亩,例如:90.88表示90.88亩

23

项目资本金

数 字

注册资本,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例如:9000.88表示9000.88万元

24

资金来源

字 符

字典选项:0政府/1企业/2混合

25

财政资金来源

字 符

字典选项:0中央/1省级/2市/3县

26

量化建设规模的类别

字 符

如建筑面积、一级公路等

27

量化建设规模的数值

字 符

例如:9000.88平方米

28

量化建设规模的单位

字 符

字典选项:1平方米/2平方公里/3亩

29

是否技改项目

字 符

数据字典:0是/1否

2.审批事项办理结果信息

序号

字段名

数据类型

描 述

1

项目代码

字 符

全国投资项目统一编码代码,采用数字和连接符组合编码的方式生成的24位代码

2

权力代码

字 符

各部门(省、市、县级)审批系统中的权力代码

3

办理部门

字 符

审批单位内部办理部门完整名称

4

办结状态

字 符

字典选项:1不予受理;2许可/同意;3不许可/不同意;4其他办结状态(退件、项目单位撤销等)

5

办结意见

字 符

办结意见

6

办结时间

日 期

格式为:YYYY—MM—DD 24HH∶mm∶ss

7

批复文号

字 符

发证事项许可批复时填写

8

批复文件有效期限

日 期

发证事项许可批复时填写(如果有),格式为:YYYY—MM—DD

9

批复文件名称

字 符

批复的红头文件名称

10

批复文件附件扩展名

字 符

采用安全通用的文件格式

11

批复文件附件内容

二进制大文件

批复的红头文件附件,传输时转化为编码格式的字符串

12

批复项目总投资

数 字

以万元为单位,例如:9000.88表示9000.88万元

13

批复用地面积(亩)

数 字

以亩为单位,例如:90.88表示90.88亩

14

批复新增用地面积

数 字

以亩为单位,例如:90.88表示90.88亩

15

批复农用地面积

数 字

以亩为单位,例如:90.88表示90.88亩

16

批复量化建设规模的类别

字 符

如建筑面积、一级公路等

17

批复量化建设规模数值

数 字

例如:9000.88平方米

18

批复量化建设规模计算单位

字 符

字典选项:1平方米/2平方公里/3亩

3.项目建设信息

序号

字段名

数据类型

描 述

1

建设信息ID

字 符

平台中项目建设情况的唯一标识

2

平台项目代码

字 符

全国投资项目统一编码代码,采用数字和连接符组合编码的方式生成的24位代码

3

开工、年报、竣工年份

字 符

格式如:2015

4

报告类型

字 符

数据字典:A08100开工/A08200年报/A08300竣工

5

报告日期

日 期

此栏填写报告的时间yyyy—mm—dd

4.项目异常名录信息

序号

字段名

数据类型

描 述

1

异常信息ID

字 符

平台中异常名录的唯一标识

2

平台项目代码

字 符

全国投资项目统一编码代码,采用数字和连接符组合编码的方式生成的24位代码

3

监管部门

字 符

4

监管部门区划

字 符

监管部门所在地行政区划编码。对于国家统计局代码中没有的开发区,此字段编码允许为空

5

异常情形

字 符

数据字典:A06100违反法律法规擅自竣工建设/A06200不按照经批准的内容组织实施/A06300未经过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运营/A06900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6

异常级别

字 符

数据字典:A07100一般/A07200重大

7

异常行为内容

字 符

8

记录异常日期

日 期

异常产生的时间,格式为:YYYY—MM—DD

五、政务服务事项信息

序号

字段名

数据类型

描 述

1

基本编码

字 符

详见附录一清单要素表内容说明

2

实施编码

字 符

详见附录一清单要素表内容说明

3

事项名称

字 符

政务服务事项的具体名称

4

事项类型

字 符

详见附录一清单要素表内容说明

5

设定依据

字 符

详见附录一清单要素表内容说明

6

行使层级

字 符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乡级、村级

7

权限划分

字 符

划分同一事项在不同层级间行使的标准

8

行使内容

字 符

指法规条文对不同层级的实施机构行使同一事项有区别性规定的情况

9

实施机构

字 符

办理具体政务服务事项的机构名称

10

实施主体性质

字 符

法定机关/授权组织/受委托组织

11

法定办结时限

字 符

某一政务服务事项法规条款明确的具体办结时限

12

受理条件

字 符

法规和文件列明的具体条件

13

申请材料

字 符

详见附录一清单要素表内容说明

14

联办机构

字 符

同一事项有两个以上实施机构

15

中介服务

字 符

法定涉及的中介服务

16

办理流程

二进制大文件

详见附录一清单要素表内容说明

17

数量限制

字 符

政务服务事项有数量限制的应予标注

18

结果名称

字 符

19

结果样本

字 符

详见附录一清单要素表内容说明

20

是否收费

字 符

21

收费标准

字 符

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

22

收费依据

字 符

政府部门正式批文说明

23

服务对象

字 符

自然人/法人

24

办件类型

字 符

承诺件/即办件

25

承诺办结时限

字 符

实际对外承诺办件办结时限

26

通办范围

字 符

全国/跨省/跨市/跨县

27

办理形式

字 符

窗口/网上办理

28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字 符

是/否

29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字 符

是/否

30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字 符

是/否

31

运行系统

字 符

国家级/省级/市级

32

办理地点

字 符

具体承办单位所在地点

33

办理时间

字 符

34

咨询电话

字 符

办理咨询电话

35

常见问题

字 符

常见问题解答

36

监督电话

字 符

投诉监督联系方式

37

受理条件

字 符

38

内部流程描述

字 符

权力运行内部流程的说明信息

39

权力更新类型

字 符

新增/变更/取消

40

版本号

字 符

从1开始顺序增加

41

版本生效时间

日 期

权力版本生效时间

42

权力状态

字 符

在用/暂停/取消

六、政务服务运行信息(办件信息)

政务服务运行信息(具体见附录三)包括申请信息、申请材料信息、受理信息、办理环节信息、特别程序信息、办结信息。

附录三

数据交换内容与标准

一、申请信息标准定义

序号

字段名

数据类型

描 述

1

办件编号

字 符

全省统一,作为办件的唯一标识,由业务系统按规则自动生成

2

事项编码

字 符

3

事项名称

字 符

根据选中的事项自动填写。例:交通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4

办件类型

字 符

即办件/承诺件

5

申请人名称

字 符

填写申请人的名称,如为个人,则填写姓名;如为法人,则填写单位名称

6

申请人证件类型

字 符

申请人提供的有效证件名称,包括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7

申请人证件号码

字 符

申请人提供的有效证件的识别号。如身份证号码:330102198805059786

8

联系人/代理人姓名

字 符

如果无代理人,联系人就是申请人

9

联系人/代理人证件类型

字 符

提供的有效证件名称,包括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10

联系人/代理人证件号码

字 符

提供的有效证件的识别号。如身份证号码:330102198805059786

11

联系人联系电话

字 符

申请人的联系电话

12

邮编

字 符

申请人联系地址对应的邮政编码

13

通信地址

字 符

申请人的联系地址

14

法定代表人

字 符

申请人是法人时需要填写

15

申请来源

字 符

标识办件的申请源头,如政务服务门户、实体政务大厅等

16

申请时间

字 符

时间格式:yyyy-mm-dd hh24∶mi∶ss

17

项目编号

字 符

有注册项目的需要填写项目编号,同国家投资项目管理监管平台中的编号保持一致。

二、申请材料信息定义

序号

字段名

数据类型

描 述

1

办件编号

字 符

基本信息的办件编号

2

材料名称

字 符

事项所对应的申请材料

3

是否已收取

字 符

标识申请材料收取的情况,1=是,0=否

4

收取方式

字 符

纸质收取、附件上传、证照库

5

收取数量

数 字

记录所收取申请材料的数量

6

收取时间

日 期

时间格式:yyyy-mm-dd hh24∶mi∶ss

7

附件实体

二进制

如果有上传附件,则该信息保存的是具体的附件信息

8

备 注

字 符

作为申请材料收取情况的补充说明

三、受理信息标准定义

序号

字段名

数据类型

描 述

1

办件编号

字 符

基本信息的办件编号

2

政务服务人员所在部门

字 符

进行受理操作的用户所在部门

3

政务服务人员

字 符

登录业务系统进行受理操作的当前用户姓名

4

受理时间

日 期

时间格式:yyyy-mm-ddhh24∶mi∶ss

5

受理文书编号

字 符

四、办理环节信息标准定义

序号

字段名

数据类型

描 述

1

办件编号

字 符

基本信息的办件编号

2

业务动作

字 符

通过、退回、其他

3

办理环节名称

字 符

4

下一环节名称

字 符

5

审批人姓名

字 符

6

审批意见

字 符

7

环节开始时间

日 期

8

环节结束时间

日 期

9

备 注

字 符

五、特别程序信息标准定义

序号

字段名

数据类型

描 述

1

办件编号

字 符

基本信息的办件编号

2

特别程序种类

字 符

特别程序的种类:  A–延长审批  B–除延长审批之外的情况,如书面审查、实地核查、招标与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考试、考核;专家评审、技术审查、听证、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集体审查、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查方式等

3

特别程序种类名称

字 符

填写上栏列举的实地核查、听证、检验、检测、检疫、鉴定等,不在上列范围时可自行扩展,自行扩展的都按B类处理,即在“特别程序种类”中填写B

4

特别程序开始日期

日 期

提出特别程序申请的日期。时间格式:yyyy-mm-dd

5

特别程序启动理由或依据

字 符

特别程序启动理由、原因或依据

6

申请人

字 符

提出特别程序申请的人员

7

特别程序结束日期

日 期

时间格式:yyyy-mm-dd

8

特别程序结果

字 符

进入特别程序后得出的结论,比如实地核查、听证、检验、检测、检疫、鉴定结果等

9

特别程序办理意见

字 符

审批办理意见

10

办理人

字 符

特别程序结果办理人员

六、办结信息标准定义

序号

字段名

数据类型

描 述

1

办件编号

字 符

基本信息的办件编号

2

办理人员姓名

字 符

3

办结日期

日 期

4

办理结果

字 符

准予许可、不予许可、转报

5

结果证照编号

字 符

6

办件结果电子文书

二进制

证照批文信息

7

办件结果描述

字 符

证照照面信息描述

8

结果时效

字 符

办件结果的时效

9

备 注

字 符

附录四

自然人和法人实名注册协议

一、自然人实名注册协议

1.【目的意义】为保证网上政务服务用户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自然人、法人用户注册、验证应采用实名制。统一用户注册和验证是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建立政务服务实施机构和行政相对人线上服务法律关系的前提,是今后全国政务服务实现网上“一地注册,各地互认”的基础。在您成为“互联网+政务服务”实名注册用户(简称“注册用户”)之前,请确认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同意遵循本协议的所有约定。

2.【协议适用主体范围】政务服务门户的运营管理权归政务服务机构所有。本协议是您和**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简称“政务服务机构”),明确双方通过**政务服务门户和平台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所订立的协议。订立本协议的用户,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服务内容】注册用户能够访问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网站、检索静态信息、进行在线咨询、申办政务服务事项,可在专属用户空间查询所办事项的过程信息和历史信息,储存信息资料,并自行维护用户空间信息。

4.【用户承诺与授权】注册用户在政务服务门户进行注册和使用本政务服务平台时承诺并确认:

(1)提供及时、详尽及准确的个人资料;

(2)使用本人手机号码、社保账号、银行卡账号、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号、驾驶证号等个人信息进行实名验证;

(3)及时更新注册资料;

(4)同意接收政务服务机构推送的信息;

(5)在提请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按服务内容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要件材料,并及时对上传本平台的要件材料做好更新维护;

(6)自愿选择物流快递、网上支付等第三方服务时,及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方式、账户等相关个人信息;

(7)不存放与政务服务申办无关的信息内容。

5.【用户信息保障】政务服务机构依法保护个人隐私,不得违法违规向与政务服务无关的第三方提供用户注册资料。

6.【用户的密码和安全性】考虑到注册用户是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以其账号操作的行为由注册用户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注册用户应妥善保管密码,不得将账号、密码提供给他人使用。建议定期修改密码,以确保账号安全。

7.【禁止条款】注册用户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政务服务机构有权终止为用户提供服务,并保留追责的权利。

8.【结束服务】注册用户若反对任何服务条款或对后续的条款修改有异议,或不需要接受相关政务服务,可自行注销账号,如之后需要使用相关服务,需重新进行注册认证。

9.【注意事项】政务服务机构将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因技术原因和网络中断等因素,可能会造成注册用户的实时操作无效或暂停,请注意备份相关资料。

10.【其他规定】政务服务机构后期依照本服务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发布的补充规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原则上不再另行签约。

二、法人实名注册协议

1.【目的意义】为保证网上政务服务用户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自然人、法人用户注册、验证应采用实名制。统一用户注册和验证是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建立政务服务实施机构和行政相对人线上服务法律关系的前提,是今后全国政务服务实现网上“一地注册,各地互认”的基础。在您成为“互联网+政务服务”法人注册用户(简称“法人用户”)之前,请确认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同意遵循本协议的所有约定。

2.【协议适用主体范围】政务服务门户的运营管理权归政务服务机构所有。本协议是由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与**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简称“政务服务机构”),明确双方通过**政务服务门户和平台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所订立的协议。

3.【服务内容】法人用户能够访问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网站、检索静态信息、进行在线咨询、申办政务服务事项,可在专属用户空间查询所办事项的过程信息和历史信息,储存信息资料,维护用户空间信息,并对政务服务事项的经办人进行分级分类授权管理。

4.【用户承诺与授权】法人用户在政务服务门户进行注册和使用政务服务平台时承诺并确认:

(1)提供及时、详尽及准确的法人资料;

(2)及时更新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及经办人等关联信息;

(3)同意接收政务服务机构推送的信息;

(4)在提请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按服务内容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要件材料,并及时对上传本平台的要件材料做好更新维护;

(5)自愿选择物流快递、网上支付等第三方服务时,及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方式、账户等相关个人信息;

(6)不存放与政务服务申办无关的信息内容。

5.【用户信息保障】政务服务机构依法保护个人隐私,不得违法违规向与政务服务无关的第三方提供用户注册资料。

6.【用户的密码和安全性】考虑到法人用户是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其账号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和委托经办人实际操作,其行为应由法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上述用户应妥善保管密码,不得将账号、密码提供给他人使用。建议定期修改密码,以确保账号安全。

7.【禁止条款】法人用户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政务服务机构有权终止为用户提供服务,并保留追责的权利。

8.【结束服务】法定代表人若反对任何服务条款或对后续的条款修改有异议,或不需要接受相关政务服务,可注销账号,如之后需要使用相关服务,需重新进行注册认证。

9.【注意事项】政务服务机构将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因技术原因和网络中断等因素,可能会造成法人用户的实时操作无效或暂停,请注意备份相关资料。

10.【其他规定】政务服务机构后期依照本服务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发布的补充规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原则上不再重复另行签约。

附录五

省级政府网上政务服务评估参考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评估要点

评分标准

对应指南  要点

服务方式完备度A

服务提供方式A1

一站式提供A1—1

评估考核本级网上政务服务的提供是否存在多平台(多门户)的情况

100分:本级网上政务服务由一个平台(门户)提供服务0分:本级网上政务服务由多平台(多门户)提供服务

对应要点:五—(一)-集约建设

服务入口A1—2

评估考核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门户)与本地政府门户融合度

100分:政务服务平台(门户)在本地政府门户首页有明显导引或链接0分:政务服务平台(门户)在本地政府门户首页没有明显导引或链接

对应要点:五—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

服务提供覆盖程度A1—3

评估考核本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门户)是否多级联动、统一入口、统一标准提供服务

100分:政务服务平台(门户)省、市、县多级平台集约化构建,统一标准提供服务0分:未提供

对应要点:五—(一)-1—集约建设

检索方式A1—4

评估考核检索方式的精准性和便捷性

100分:提供检索功能0分:未提供

对应要点:五—(一)-2—信息检索

咨询投诉A1—5

评估考核咨询投诉渠道是否对应到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

100分:提供在线投诉通道0分:未提供

对应要点:五—(一)-2—用户互动

服务导引A2

事项性质分类导引A2—1

评估考核服务是否按事项性质(类型可参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类别、公共服务的分类)提供导引

100分:是0分:否

对应要点:二—(二)-按事项性质分类

服务对象分类导引A2—2

评估考核服务是否按自然人和法人分类提供导引

100分:是0分:否

对应要点:二—(二)-按服务对象分类

实施主体分类导引A2—3

评估是否按事项归属部门分类提供导引

100分:是0分:否

对应要点:二—(二)-按实施主体分类

服务主题分类导引A2—4

评估是否按公众和企业关注的热点或重点领域分类提供导引

100分:是0分:否

对应要点:二—(二)-按服务主题分类

服务层级分类导引A2—5

评估是否按所辖行政区划(省级、市级、县级、乡级、村级)提供导引

100分:是0分:否

对应要点:二—(二)-按服务层级分类

多渠道服务A3

PC端A3—1

评估是否提供PC端服务

100分:提供0分:未提供

对应要点:五—(一)-1—多渠道服务

移动端A3—2

评估是否提供移动端服务

100分:提供0分:未提供

对应要点:五—(一)-1—多渠道服务

政务公众账号A3—3

评估是否提供政务公众账号服务

100分:提供0分:未提供

对应要点:五—(一)-1—多渠道服务

电话热线服务A3—4

评估是否提供电话热线服务

100分:提供0分:未提供

对应要点:五—(二)-2—政务服务热线

服务事项覆盖度B

事项清单公布情况B1

权力清单公布情况B1—1

评估是否公布权力清单

100分:已公布0分:未公布

对应要点:四—(二)-事项清单标准化

公共服务清单公布情况B1—2

评估是否公布公共服务清单

100分:已公布0分:未公布

对应要点:四—(二)-事项清单标准化

办事指南发布情况B2

行政权力事项办事指南发布情况B2—1

评估纳入本级行政权力清单的行政权力事项办事指南发布情况

按照发布办事指南的事项数量与纳入本级行政权力清单的事项总数量占比计分(本事项按照事项小项(分项)统计)

对应要点:四—(二)-办事指南规范化

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发布情况B2—2

评估纳入本级公共服务清单的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发布情况

按照发布办事指南的事项数量与纳入本级公共服务清单的服务事项总数量占比计分(本事项按照事项小项(分项)统计)

对应要点:四—(二)-办事指南规范化

规范化程度B3

事项清单标准化程度B3—1

评估对列入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是否按照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在纵向不同层级、横向不同区域间,保持事项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等要素相对统一

100分:是0分:否

对应要点:四—(二)-事项清单标准化

事项清单要素完备程度B3—2

评估事项清单是否具备名称、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流程图和监督方式等必备要素

100分:要素完备提供0分:未提供

对应要点:四—(二)-事项清单标准化

办事指南要素完备程度B3—3

依据本指南《附录一: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要素》提出的36项要素名称,评估办事指南要素提供数量(根据工作推进进度和重点,前期评估以许可类事项为评估样本)

按照发布办事指南提供的要素数量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事项清单标准化

事项清单与办事指南关联度B3—4

评估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是否按事项集中关联提供

100分:提供0分:未提供

对应要点:四—(二)-事项清单标准化

办事指南准确度C(根据工作推进进度和重点,此项评估可先以许可类事项为评估样本)

事项基本信息C1

事项编码C1—1

评估是否按同一区域内的统一编码规则进行赋码

逐项检查是否明确提供,按照无问题事项占总事项的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2—办事指南要素和附录一

事项类型C1—2

评估是否明确标注所属事项类型(类型可参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类别、公共服务的分类)

逐项检查是否明确提供,按照无问题事项占总事项的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2—办事指南要素和附录一

办理部门C1—3

评估是否明确标注该事项的受理部门

逐项检查是否明确提供,按照无问题事项占总事项的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2—办事指南要素和附录一

法定时限C1—4

评估是否明确标注该事项的法定期限,明确说明是工作日还是自然日

逐项检查是否明确提供,按照无问题事项占总事项的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2—办事指南要素和附录一

承诺时限C1—5

评估是否明确标注该事项的承诺期限,明确说明是工作日还是自然日

逐项检查是否明确提供,按照无问题事项占总事项的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2—办事指南要素和附录一

办理地点C1—6

评估是否明确标注该事项的办理地点,要求办理地点有明确街道名称、门牌号、房间号或者窗口号

逐项检查是否明确提供,按照无问题事项占总事项的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2—办事指南要素和附录一

受理时间C1—7

评估是否明确标注该事项受理的时间周期。如(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逐项检查是否明确提供,按照无问题事项占总事项的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2—办事指南要素和附录一

办理依据C1—8

评估是否明确标注该事项办理依据的法律、法规、文件的名称和所引用的条项和款项的具体内容

逐项检查是否明确提供,按照无问题事项占总事项的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2—办事指南要素和附录一

结果样本C1—9

评估是否明确提供该事项申请同意后形成的批文或证照等结果文书样本。样本要求清晰美观,图片中涉及企业或个人不宜公开信息须作隐藏处理。

逐项检查是否明确提供,按照无问题事项占总事项的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2—办事指南要素和附录一

收费信息C1—10

评估是否明确标注该事项是否收费

逐项检查是否明确提供,按照无问题事项占总事项的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2—办事指南要素和附录一

收费依据C1—11

评估是否明确标注收费事项的标准及依据

逐项检查是否明确提供,按照无问题事项占总事项的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2—办事指南要素和附录一

联系电话C1—12

评估是否明确标注该事项受理部门的联系电话

逐项检查是否明确提供,按照无问题事项占总事项的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2—办事指南要素和附录一

监督电话C1—13

评估是否明确标注该事项监督部门的联系电话

逐项检查是否明确提供,按照无问题事项占总事项的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2—办事指南要素和附录一

申请材料信息C2

材料名称C2—1

评估是否明确注明该事项受理所需材料名称,且材料名称不存在有歧义的描述,如【存在“其他材料”、“相关材料”等兜底性用词】

逐项检查是否明确提供,按照无问题事项占总事项的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2—申请材料和附录一

材料来源或出具单位C2—2

评估是否明确注明该事项受理所需材料的来源或材料的出具部门,如【材料名称:户籍证明;出具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逐项检查是否明确提供,按照无问题事项占总事项的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2—申请材料和附录一

数量要求C2—3

评估是否明确注明该事项受理所需材料的份数

逐项检查是否明确提供,按照无问题事项占总事项的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2—申请材料和附录一

介质要求C2—4

评估是否明确注明该事项受理所需材料的介质要求,如【原件、复印件、电子版】

逐项检查是否明确提供,按照无问题事项占总事项的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2—申请材料和附录一

表格及样表下载C3

空表下载服务C3—1

评估该事项需要申请人填写的表格是否提供电子表格下载

逐项检查是否明确提供,按照无问题事项占总事项的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2—申请材料和附录一

样表下载服务C3—2

评估该事项需要申请人填写的表格是否提供电子样表下载

逐项检查是否明确提供,按照无问题事项占总事项的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2—申请材料和附录一

空表准确性C3—3

评估该事项提供下载的空白电子表格的样式完整规范,无乱码等情况

逐项检查是否明确提供,按照无问题事项占总事项的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2—申请材料和附录一

样表准确性C3—4

评估该事项提供下载的示例样表完整规范,内容明确,参考性强

逐项检查是否明确提供,按照无问题事项占总事项的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2—申请材料和附录一

办理流程C4

办理流程C4—1

评估办理流程公开与实际申请一致的事项数量

按照已实现办理流程公开与实际申请一致的事项总量与事项总数的占比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2—办理流程和附录一

流程环节完备性C4—2

评估事项提供的办理流程是否涵盖受理、审核、审批、办结、送达等环节要素

逐项检查是否明确提供,按照无问题事项占总事项的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2—办理流程和附录一

流程内容详实性C4—3

评估事项提供的办理流程中各环节要素中内容及要点是否准确明晰。内容应包含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办理时长、申请人员、办事窗口等要素信息

逐项检查是否明确提供,按照无问题事项占总事项的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2—办理流程和附录一

流程图提供C4—4

评估事项是否以图像型或表格型格式,明确清晰地绘制出所涉及的法定程序和环节以及时限要求

逐项检查是否明确提供,按照无问题事项占总事项的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2—办理流程和附录一

在线办理深度D

在线办理程度D1(根据工作推进进度和重点,此项评估可先以许可类事项为评估样本)

一级网上办理D1—1

对照网上政务服务办理深度四级标准①评估已经实现一级网办深度的事项数量

逐项对比,按照实现事项占总事项数量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五—(一)-2—事项办理的触发和网上政务服务办理深度四级标准①

二级网上办理D1—2

对照网上政务服务办理深度四级标准①评估已经实现二级网办深度的事项数量

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天津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

逐项对比,按照实现事项占总事项数量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五—(一)-2—(4)事项办理的触发—原件预审和网上政务服务办理深度四级标准①

三级网上办理D1—3

对照网上政务服务办理深度四级标准①评估已经实现三级网办深度的事项数量

逐项对比,按照实现事项占总事项数量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五—(一)-2—(4)事项办理的触发—原件核验和网上政务服务办理深度四级标准①

四级网上办理D1—4

对照网上政务服务办理深度四级标准①评估已经实现四级网办深度的事项数量

逐项对比,按照实现事项占总事项数量比例计分

对应要点:五—(一)-2—(4)事项办理的触发—全程网办和网上政务服务办理深度四级标准①

服务整合度D2

网上统一身份认证体系D2—1

评估是否建立统一的互联网用户体系,提供自然人和法人的网上注册功能。提供页面和接口两种对外的用户注册服务,实现互联网用户的统一注册

100分:已经建立0分:未建立

对应要点:七—(一)-统一用户与认证

电子证照转化度D2—2

评估政务服务的办理结果转化为电子证照的事项数量

政务服务的办理结果转化为电子证照的事项数与事项总数的占比

对应要点:七—(一)-2—证照采集

电子证照应用度D2—3

评估政务服务的办理结果以电子证照格式反馈给用户的总数量

政务服务的结果可以电子证照格式反馈给用户的事项数与事项总数的占比

对应要点:七—(一)-2—电子证照的应用

网上支付D2—4

评估实现网上支付的事项数量

可以提供网上支付的事项数与事项总数的占比

对应要点:五—(二)-1—网上支付管理

结果快递D2—5

评估实现结果物流快递的事项数量

可以提供办理结果物流快递的事项数与事项总数的占比

对应要点:五—(二)-1—物流配套管理

应用整合度D2—6

评估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在政务服务平台上实现网上查询、处理等服务的事项数量

可以提供网上查询、处理的事项数与事项总数的占比

对应要点:二—(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有关要求

在线服务成效度E

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天津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

用户使用度E1

个人用户E1—1

评估个人用户注册数量

按照个人用户注册数量与本区域常驻人口数量的占比计分

对应要点:五—(一)-2—用户注册

法人用户E1—2

评估法人用户注册数量

按照法人用户注册数量与本区域法人单位数量的占比计分

对应要点:五—(一)-2—用户注册

服务时效E2

法定办结E2—1

评估在法定时限内办结件的总数量

按照在法定时限内办结件的数量与当期办件总量的占比计分

对应要点:五—(二)-电子监察管理

承诺办结E2—2

评估承诺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件的总数量

按照承诺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件的数量与当期承诺件的办结总量的占比计分

对应要点:五—(二)-电子监察管理

即办程度E2—3

评估即办件的数量占事项总数的比例

按照即办件的数量与事项总数的占比计分

对应要点:五—(二)-电子监察管理

时效异常E2—4

评估时效异常办件数量

按照出现时效异常办件数量与当期办结总量的占比计分

对应要点:五—(二)-电子监察管理

特色服务E3

多证合一E3—1

评估多证合一的办件数量

按照多证合一的办件数量与当期同类事项办件总量的占比计分

对应要点:五—(二)-2—并联审批

多评合一E3—2

评估多评合一的办件数量

按照多评合一的办件数量与当期同类事项办件总量的占比计分

对应要点:五—(二)-2—并联审批

多图联审E3—3

评估多图联审的办件数量

按照多图联审的办件数量与当期同类事项办件总量的占比计分

对应要点:五—(二)-2—并联审批

联合验收E3—4

评估通过联合的方式验收的项目数量

按照通过联合的方式验收的项目数量与当期验收的项目总量的占比计分

对应要点:五—(二)-2—并联审批

并联审批E3—5

评估通过并联审批的方式完成的项目数量

按照通过并联审批的方式完成的项目数量与当期审批的项目总量的占比计分

对应要点:五—(二)-2—并联审批

服务普及E4

服务覆盖E4—1

评估行政区域内各级使用统一服务平台的数量

按照本区域内各级使用统一服务平台的数量与区域内政务中心总数的占比计分

对应要点:三—(一)-建设方式

跨区服务E4—2

评估跨区域实际办理服务事项的数量

按照跨区域实际办理服务事项的数量与事项总数的占比计分

对应要点:四—(二)-业务办理协同化

服务延伸E5

网上支付E5—1

评估实现网上支付的总笔数

按照实现网上支付的总笔数与当期收费总笔的占比计分

对应要点:五—(二)-1—基础业务功能

网上物流E5—2

评估实现网上物流传递的总次数

按照实现网上物流传递的总次数与当期办结件总数的占比计分

对应要点:五—(二)-1—基础业务功能

注:①网上政务服务办理深度四级标准如下:

一级标准:该事项可以提供详细具体的办事指南、网上咨询和投诉渠道,但无法提供网上办理,需到现场提交办理。

二级标准:该事项已经实现原件预审,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审核机构在平台对材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申请人仍需携带纸质材料和相关证件到现场提交办理,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可来现场领取结果,也可选择物流递送形式递送证书结果。整个办理过程应到现场不超过2次。

三级标准:该事项已经实现原件核验,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直接进入办理程序,申请人可网上查询办理状态、咨询问题,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需到现场核验原件材料、缴费后领取证书结果。整个办事过程应到大厅现场不超过1次。

四级标准:该事项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提交的材料全部为已验证信息,受理通过后直接进入办理程序,申请人可网上查询办理状态、咨询问题,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缴费后物流递送证书结果。整个办事过程无需到现场办理。

时间

模块

内容

第1天

【模块1】政策解读

戴亚萍

【模块2】前沿技术

马智亮

戴亚萍

2、政策4、规划设计

杜明芳

马宏宾

杜明芳

【模块3】

杜明芳杨国赛

第5天

【模块4】

全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