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赏识曹操的伯乐中,以他受到的礼遇最高

文史通4年前历史故事知识1075

曹操




三国中大家熟知的一句话:“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是东汉末年著名人物评论家许劭,在评价曹操时,下的著名评语。


正是因为他的这个评价,使得曹操由此声名鹊起。


其实,最早对曹操进行评价的,并不是许劭,而是桥玄,并且是桥玄给曹操出建议,让他到许劭那里去求得一个评价,以此作为出山的敲门砖。


许劭




在《三国演义》第一回中,有这么一个桥段:


时人有桥玄者,谓操曰:“天下将乱,非命世之才不能济。能安之者,其在君乎?”


南阳何顒见操,言:“汉室将亡,安天下者,必此人也。”


由此二人的言语,才引出《三国演义》中,第一反派主角曹操来。


这上面两句话的意思是什么呢?他们并没有贬义,相反,俩人都有看好曹操的意思。


桥玄对曹操说此话的意思,是说天下眼看就要大乱了,没有治国之才的人,是不能扭转乾坤的。


但自己空有一片报效朝廷的雄心,但是岁月催人老,我们这些人即将被历史所淘汰,未来都是朝气蓬勃的年轻人的,能够安定天下的人,必定是曹操这类的人啊。


何颙的说话更为直白。他见到曹操后,赞叹道:汉家将亡,安天下的必定是这个人啊。


由此可见,英雄所见略同。这三个人都独具眼光,能够看透人心。


桥玄




那么这三个人中,这个叫桥玄的,他是什么来历呢?


桥玄(110年——184年6月6日 ),一作乔玄,字公祖,梁国睢阳县(今河南省商丘市)人。


桥玄年轻时担任县里的功曹,一年,豫州刺史周景带领官署巡行到梁国时,桥玄前往拜访,他控告了陈国相羊昌贪赃枉法、暴虐不堪的斑斑罪行,主动请缨,要彻查羊昌的罪恶。周景看他耿直认真,于是就同意了。


桥玄去了之后,立即逮捕羊昌的宾客,并对其罪行仔细核实。


梁冀




这个羊昌虽然官位不大,但根子硬。他一向依附于大将军梁冀,出事后赶快到梁冀处进行活动,终于搬动了这位权势熏天的大神。


当梁冀派人传话给周景后,周景一看自己开罪不起,只好吩咐桥玄停止办案。


但那边的桥玄此时已经卯上劲了,他只是给这位太守回了一封书信,自己仍留在陈国,并且加紧了办案的步伐。


功夫不负有心人,没多久便拿到了铁证,于是用囚车把羊昌押解进京,被朝廷法办了。


桥玄因不畏强权,铁面办案而闻名遐迩。


戍边军队




此后桥玄的官运来了,先是被举为孝廉,历任洛阳左尉、齐相及上谷、汉阳太守、司徒长史、将作大匠。


汉桓帝末年,摇身一变,出任武职,任度辽将军,击败鲜卑、南匈奴、高句丽侵扰,保境安民。


汉灵帝时期,先是在建宁三年(170年)升任司空,第二年又官拜司徒,在司徒任上没有几年,于光和元年(178年),又升任太尉,掌管天下的兵马。


位列三公的桥玄,虽然位极人臣,但他为官清廉,从不因自己处在高位而有所私情。


将军




正因为桥玄素有名望,而且对曹操虽然没有直接的帮助,但也是帮了他的大忙。


一个是他给予了曹操很高的评价;另一个是由于他的建议,曹操被许劭点评而出了名,也算是慧眼识人。


由此以后,曹操很感激他,并常去他那里拜访。


一日,曹操去拜访此时已是身为太尉的桥玄,在闲谈中,桥玄发话了,他对曹操托付道:“我已经行将就木,我死之后,那些晚生后辈们还要多指望你来照顾了”。


见太尉说出这一番话来,曹操有些受宠若惊的连连点头称是。


桥玄看到曹操那种点头哈腰的仪态,心里很自慰。


高兴之余,这位平时不苟言笑的太尉,居然很少见的开起风趣的玩笑来,他接着刚才的话茬说道:“等到我死之后,孟德要是有一天从我的坟墓边路过,如果不拿一只鸡、一壶酒进行祭拜,到那时就别怪公祖(桥玄字)的鬼魂给你来个灵魂附体,让你肚子疼了”。


曹操听了桥玄的诙谐言语,连忙否认“不能,不能”。


祭奠




曹操作为奸雄,有为人奸诈虚伪的一面,但他身上从来不缺乏英雄本色,也够情够义,至少对桥玄这样的伯乐,就很够朋友。


建安七年(202年),曹操路过桥玄老家,到了此地,就想起当年桥玄所说的话来,顿时感到时过境迁,物是人非,此时的心里不由得一阵的悲凉。


他怀着很凄怆的心情,来到桥玄的墓前,亲自撰写了一篇祭文来祭奠桥玄,文中写到“(桥玄)品德高尚,仁爱宽容……怀念旧事,想起来就感觉凄怆。如今我奉命东征,驻扎在乡里,向北望着土地,心思在您的陵墓上。所以用薄礼祭奠您,愿您享用!”


看来曹操这个缅怀前辈的祭文,应该是真情流露,并没有沽名钓誉的意思。


曹操祭奠桥玄时,当时还只是汉朝的宰相。


后来在黄初六年(225年),魏文帝曹丕南征东吴,大军班师时,路过桥玄的家乡,特地派使者以太牢之礼来祭祀桥玄,这种尊崇的待遇,世上没有几个人能享受得了的。


参考资料:


《后汉书》南朝·宋·范晔


《三国志》西晋·陈寿


《资治通鉴》宋·司马光


老衲侃春秋严正声明:原创作品,禁止非法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