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晚清“中兴第一名臣”有着怎样的个人经济生活?

文史通4年前历史故事知识1506

文:隐梦尤


晚清名臣曾国藩,著名政治家、军事家、理学家,他一生奉行为政以耐烦为第一要义,主张凡事勤俭廉劳,不可为官自傲,在官场上获得了巨大成功。


他出生于耕读家庭,祖辈以务农为生,以这样的起点达到了晚清四大名臣之首的高度,不得不说有着独特的手腕和为官处世之道。




那么,在腐败之风盛行的晚清,像曾国藩这样的名臣,又有着怎样的钱财观?《曾国藩的经济课》展示了大量曾国藩私人账簿,他不贪财,不古板,从个人经济生活的解读中,我们不仅窥探到了一代名臣的坚守和妥协,也了解到了晚清政治社会运转的轨迹。




立誓不靠做官发财,但也懂得变通

明清两代的官场有一个特殊现象,在“清廉”和“贪腐”之间,呈两极分化。因为明清官场俸禄微薄,且封建社会没有能建立起一套约束各级权力的有效机制,所以整体贪腐成了一个不可避免的趋势,这就使得少数为官者的“清官文化”像一盏明灯一样点缀了王朝。


大部分清官有理学素养,《曾国藩的经济课》指出“理学家的快乐就在于与欲望为敌”。他们用常人难以忍受的艰苦来彰显意志的强大。而曾国藩就是其中之一。




曾国藩在写给弟弟们的家信中说“予自三十岁以来,即以做官发财为可耻,以宦囊积金遗子孙为可羞可恨。故私心立誓,总不靠做官发财以遗后人。神明鉴临,予不食言。”


曾国藩在三十岁立的这个誓言并不是虚言,虽然进了翰林院当了京官,甚至后来一路升迁,他有大把机会可以发财,生活窘迫万万不会和他有关联,但是《曾国藩的经济课》里分析他的收入来源,最多来自借款和外官的礼仪馈赠。




当他辞职京官时,仍然欠下巨债,到了湖南多年以后才把债务还清。彼时赶上母亲去世,顺路在江西“打秋风”得到了外官的千两奠金,立刻拿出三百两还了北京催的最急的债,剩下的钱依旧还账和办丧事。


但家属回湖南的路费依然没有着落,于是曾国藩让儿子在北京开吊,以京城朋友的奠金做路费,在家书里一再要求只通知那些同乡、门生,以及往来账簿上有礼金往来的人,“开吊散讣不可太滥”,可见家庭经济拮据如此,仍不忘适度原则。




从平头百姓变成官宦之家,从京官到总督,在“花钱存钱”上治家严明

从曾国藩的祖父开始,曾家才有了一点家业,但也仅限是乡绅阶层的“小康家庭”,曾国藩考取翰林进京入职,路费也还需要四处拜客“打秋风”筹措“进京资本”。


小县城出了一个翰林,翰林的家人自然也会大不一样。阶层变了,交往层级高,面积广,收礼多,支出也自然巨大。比如曾祖父去世,即使曾家不想大办“全不发讣文”,但“每日来吊者,三二百人不等,每日十余席”。


二品大员的家人,必要的体面也是要有的,曾国藩母亲去世时,丧事规模更大,丧事办完,还要有佛会。曾国藩长子在长沙结婚时,曾国藩在京没有出面,婚事由曾父曾麟书主持,巡抚以下高官无不亲自拜会。曾麟书是一个老秀才,如果不是儿子当京官,恐怕他此生没有啥机会能见到巡抚。




诸如此类的排场、往来应酬,使得曾家钱财内耗严重,数年外债亏欠。但曾国藩有一个特别会生财的弟弟叫曾国潢,他利用士绅身份,行排解纠纷之事,从中赚取钱财。曾国藩多次在家书中批评弟弟“干预公事”,真正做到了本分为官。在钱财积累上,不满弟弟四处买地,他要求家人“望家中无买田,须略积钱,以备不时之需”。


不仅对老家的亲人如此要求,曾国藩即便当了总督之后,对自己的吃穿住行也很不讲究,请客用“瓦器”,穿衣“冠靴敝旧”。对自己的妻儿要求同样严苛。比如,他的夫人手无余钱,要亲自下厨烧灶、纺纱织布,整个总督府只有两个女仆;孩子穿太华丽的衣服会被训斥,小孩子要穿大孩子穿旧的衣服……


身为总督家眷,可以想见她们在与同一层次家庭社交时,有多尴尬。




创立湘军,拥有绝对的财政大权,却是一个“不要钱”的大帅

清代军队实行“低饷制”和文官实行的“薄俸制”一样,都透露出封建皇权统治的自私短视性,而低饷制造成的贪腐问题几乎也是朝野尽知的秘密。军队训练水平和士气低下,军官道德败坏,吃空饷、克扣军饷等问题在清朝屡见不鲜。


曾国藩一手创立湘军后,对士兵一点不抠唆,果断给兵将“厚饷”,以高薪养廉,作军士之气。当时的湘军,属于朝廷编外部队,国家无力供给军费,只能在财政上放手,因此,湘军的筹饷权完全归曾国藩所有。


据《曾国藩的经济课》记载,曾国藩作为湘军最高统帅,初步估算一年合法净收入可达五千四百两,何况他又有绝对的财政权,十多年的军旅生涯里,能支配的金钱如沙如海,但凡他有一点贪念,上下其手,积累百万资财实在是小菜一碟。


然而,湘军时期,曾国藩寄回家里的钱,却比京官时期还要少,平均每年寄回家里的钱只有一二百两。


那么,大帅的合法收入都用在哪里了呢?


曾国藩奉行“以身许国”“以军为家”,设立了一个银钱所,专门派人管理自己的工资收入,并且每一项收支都会公示,而不是由家人管理。


也就是说,在军旅生涯里,这位最高统帅很可能没给自己设立固定收入,而是依据公务因地制宜的支取,去向则有供军队开支,和地方公益事务。他在给弟弟曾国荃的信中,就有指示要在救济乡绅百姓上放手花钱。


深谙官场之道,应酬吃喝、送礼行贿不能免俗,但厚道圆融

曾国藩虽然在钱上不贪不念,但不代表他所有开支都光明正大。身在官场,拜客戏酒,应酬走人情,曾国藩和一般官僚并无不同,只是,他会在不能免俗的同时,尽量降低规模,不给下属造成困扰。


灰色支出也是必不可少的。作为地方大官,每天冬天他要给京官送礼,称为“炭敬”,这笔钱,每年至少数千两;迎来送往,或者有官员从他地盘路过,也要送礼,叫“程仪”,这是官场经常发生的支出;地方官进京时也要送“别敬”,曾国藩调任直隶总督时,路过北京,他给亲朋故友总共送了一万四千两,给儿子写信时提及此事,还觉得不够丰厚。


在《曾国藩的经济课》里还有他为什么要给户部行贿八万两的分析。综合来看,在经济上,曾国藩虽然保守、勤俭,但也有着通透的处事用财之道。他立志学做“圣人”,却不愿意成为海瑞式的清官,做到了个人信仰和时局时势的相融,不愧是一代名臣名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