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2009年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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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2009年机构改革

近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出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组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电影”和“新闻出版”划归中宣部。

早在3月13日,就有方案提出: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管理职责的基础上组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不再保留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电影”和“新闻出版”划归中宣部

广电总局拆分为三个独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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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友方媒体)

根据目前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被裁撤为三个独立部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国家电影局。

在管辖权上:

电影局职权界定

改革后的,电影局的职权划分有了明确的界定,“为更好发挥电影在宣传思想和文化娱乐方面的特殊重要作用,发展和繁荣电影事业”,

原电影局的九项主要职责:

变更为:

额外增加的“管理电影行政事务”,实为内部、上下级的日常管理事务与各项服务。

原“电影行政管理体制”于2008年制定,十年来全国电影屏幕块数的增加与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农村电影放映工作不再成为农村群众文娱生活的重要服务方式,“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作”职能的淘汰是时代所形成的。

但“拟定电影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和“指导电影专项资金的管理”直接关乎电影政策、发展方向与资金支持的职能,则由上级部门直接管理。

即使中影集团依然是中国大陆唯一拥有影片进口权的公司,但除了产业内资本和民营资本之外,还有大量资金正在不断涌入电影市场,大量投资机构和金融系统对接到电影基金、风险投资、版权预售等渠道,民营公司在电影制作、院线市场等把控上不断领先,国外批片生意暴利,将中国电影的思想内容、价值传达、商业需求统一在更高标准上是时势所需。

龙标将何去何从

在此次机构改革之前,每部院线电影都必须拿到“龙标”才能上映,龙标显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的字样。

在机构改革之后,制片处仍归属于电影局,审查职能也在新公布之列,据知情人士透露,原龙标因“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字样的设计产生更改是必然,或将有可能改为“国家电影局”,但已有龙标的影片不会被此次改革涉及。

弘扬主旋律内容将成为重头戏

会议上,提出“要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中华文明的影响力、凝聚力、号召力更充分地展示出来。”

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国家直接管理的大众文化则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先行者,应当发挥推陈出新、百花齐放的作用引领文化事业的发展。

目前大多数电影都还停留在追求商业价值的阶段,接下来,电影产品在思想宣传和文化价值的表达将得到重视。

在创作上,用清华大学教授尹鸿的话来说,就是“中国电影创作应立足于全球视野和问题意识,吸收中国传统文化资源,反思性地表现中国历史,重构中国电影文化在全球化语境中的主体性存在,建构全球共同文化经”。

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2009年机构改革

未来,弘扬民族精神,弘扬主旋律的现实主义题材,将成为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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