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制,宋朝官制的官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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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官制的官职机构

宋朝官制的官职机构有三省六部、枢密院、三司使、监察机构、诸寺监、内侍省、翰林院、兵制等。

一、三省六部

1、门下省

又称“左省”。门下省的职权是主管皇帝宝玺、大朝会设位版、赞拜、拜表、宣黄、外官和流外官考课、年满斋郎转补以及各司附奏署名等事。

2、中书省

又称“右省”。中书省的职权是主管郊祀、皇帝册文、州县官考课、斋郎等年满复奏、文官改赐章服、僧道给赐紫衣师号、举人出身及寺观名额等事。神宗改革官制后,中书省则专司取旨出令。但自中书侍郎成为尚书右仆射(宰相)的兼职或副宰相的专职后,便不再和中书省本身的职事相关了。

3、尚书省

又称“都省”。尚书省的职权是总辖吏、户、礼、兵、刑、工等六部和司封、司勋、考功、度支等二十四司,并主管议定官员谥号、祠祭、受誓戒、在京文武官封赠、注甲发付选人、二十四司人吏迁补等事。

4、户部

宋初设三司总管全国财政,户部几乎无所职掌,只委派“判户部事”一员,接受各地土贡,至时陈列于殿廷。神宗官制改革时,撤销三司,全国财计始归户部。户部主管全国户籍、土地、钱谷的政令以及贡赋、征役等事。

5、礼部

宋初设太常寺礼院。真宗时又设礼仪院,主管礼仪之事。礼部只委派“判礼部事”一员,掌管科举,奏补太庙斋郎等事。神宗时,撤销太常礼院,其职权划归礼部。掌管礼乐、祭祀、朝会、宴享、学校、科举之政令。

6、兵部

宋初设枢密院,掌管军事政令,武臣铨选则归三班院和审官西院负责,兵部只管皇帝仪仗、卤簿、武举、义勇弓箭手等事,委任“判兵部事”一员。

神宗时设兵部尚书、侍郎各一员,职方、驾部、库部和本部等四司郎中、员外郎各一员,职权略有扩大,主管民兵、弓手、厢军、蕃兵、剩员,武士校试武艺,及少数民族官封承袭等事。

7、刑部

宋初刑部是最高司法机构之一,主管全国刑政,并审复大理寺所定大辟案件。太宗时,创设审刑院,将刑部审复权拨归审刑院,审刑院成为全国另一最高司法机构。

神宗时,撤销审刑院以及纠察在京刑狱司,将其审复等权归还刑部,从此,刑部的职权大为扩大,主管全国刑法、狱讼、奏谳、赦宥、叙复等事。

8、吏部

吏部的长官为吏部尚书,设一员,副长官为吏部侍郎,其下有郎中、员外郎各二员,分管尚书左、右选和侍郎左、右选。

文、武官员的选试、注拟、责任、升迁、叙复、荫补、考课的政令以及封爵、策勋、赏罚、殿最的制度,都归吏部掌管。

9、工部

宋初只设“判工部事”一员,所属屯田、虞部、水部的职权全被划归“三司”,工部职权很少。神宗官制改革时撤销“三司”,工部才恢复职权。工部主管全国城郭、宫室、舟车、器械、钱币、河渠等政令。

南宋时,将军器监和都水监并归工部,工部的职权就更为扩大了。工部还兼管军器所和文思院;高宗时还设立制造御前军器所,委任提点官二员和提辖、监造官各若干员,负责制造武器;文思院负责制造金银、犀玉等器物,设提辖官一员、监官三员。

二、枢密院

枢密院是总理全国军务的最高机构,简称“枢府”。宋代枢密院与中书门下共掌文、武大权,称为东、西“二府”。《宋史·职官志二》说:宋初,循五代之制,置枢密院,与中书对掌文、武二柄,号为“二府”。

三、三司使

三司是北宋前期最高财政机构,号称“计省”。唐末税法混乱,田赋、丁税的收入无法维持王朝的庞大费用,国家的财政收入主要依靠盐铁和度支。三司的职权是总管全国各地之贡赋和国家的财政。长官是三司使,其权位之重,与执政无殊,号称“计相”。

四、监察机构

宋代监察机关,沿袭唐制,中央设御史台,下设三院,《宋史·职官志四》说:“其属有三院:一曰台院,侍御史隶焉;二曰殿院,殿中侍御史隶焉;三曰察院,监察御史隶焉。”御史台设有御史大夫和御史中丞。

御史官的职掌是“纠察官邪,肃正纲纪。大事则廷辨,小事则奏弹。”上至宰相,下至一般小官,都在御史监察弹劾之列。

五、诸寺监

九寺:指太常、宗正、光禄、卫尉、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等寺。神宗时,九寺各专其职,但各寺职务忙闲不均,宋徽宗时,王得臣在《麀史》卷下《谐谑》中记述:太府寺所隶场务众多,号称“忙卿”司农寺掌管仓库,号称“走卿”;光禄寺掌管祭祀供应酒食,号称“饱卿”;鸿胪寺掌管四邻各国朝贡,号称“睡卿”。

诸监:宋代先后设置国子、少府、将作、军器、都水、司天等六监。宋初各监的基本情况是,国子监是全国最高学府。少府监的主要职事巳划归文思院和后苑造作所,本监只管制造门戟、神衣、旌节等物。

将作监也只管祭祀、供给牲牌、镇石、炷香、盥水等事,有关土木工匠的政令、京城的缮修都归“三司”修造案掌管。军器监,掌管制造武器。司天监负责观察天文祥异、钟鼓漏刻,编制历书等。

六、内侍省

内侍省是宋代宦官的总机构,另设入内内侍省以统辖亲信宦官。宋朝不准宦官参预政事,故专设官阶,使不与士人混淆。授官最高不过“留后”,平日只“供洒扫”。

从神宗朝起,又重用宦官,宋徽宗时,宦官竟握兵权。南宋时,重申禁令,不许宦官干预朝政,不准兼兵职,不准申请提领外朝官职。如违反规定者,要受到流放二千里或除名的惩处。

七、翰林院

翰林院,宋代中央的文职机构有翰林学士院,学士中资格最老的称翰林学士承旨,其下称翰林学士、知制诰。承旨不常设,其他学士也无定员。学士院的职权是负责起草朝廷的制诰、赦敕、国书以及宫廷所用文书,还侍皇帝出巡,充顾问。实际是皇帝的秘书处和参谋官员。

八、兵制

宋代的兵制非常复杂,有禁军、厢军、乡兵、蕃兵之分。维护宋代封建政权的主要军事力量是禁军。保卫京城、戍守边境、对外作战、对内镇压人民,主要是依靠禁军。

厢军、乡兵和蕃兵都是地方部队,一般不离开本地,乡兵主要是河北、河东(山西)、陕西等地为防御辽和党项而设的;蕃兵从西北地区少数民族中召募。这两种军队数量不多,力量分散。厢军遍布各地,数量很大,但是不进行军事训练,没有什么战斗力,主要供地方上役使,实际上是一种役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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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地方官制

清代地方官制:清沿明制,以京师及附近州县为顺天府,作为“京府”,入关后顺天府为北京,改盛京及其附近州县为奉天府,主官为府尹,自顺治元年即定为正三品。地位犹如各省巡抚,可直接向皇帝奏事。

地方官员中级别最高的是总督,系“总督军务”的简称,为正二品官,加尚书衔者为从一品,,掌统辖一省或几省地区的文武、军民,总理戎政,保卫边疆。文职道府以下、武职副将以下官员均由总督奏请升调免黜,总督并有对外交涉之权。全国共设总督八人。其中,管辖河北省及内蒙一部分地区的直隶总督为北方最有权势的地方大员。管辖江苏、安徽、江西三省的两江总督为南方最有权势的地方大员。各省总督,例有兼衔,光绪三十年最终确定,各地总督都兼尚书衔和都察院右都御史。

巡抚是总管一省地方政务的长官,例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一般为从二品,但巡抚多数兼兵部侍郎衔,加衔后为正二品。其职权略逊于总督。

每一省巡抚之下有布政使,全称为“承宣布政使司”,,一般称“藩司”、藩台或方伯。掌一省之行政,司全省财富之出纳,从二品。

各省有按察使,全称为“提刑按察使司”,俗称“臬司”,掌管一省司法事务,正三品。

藩、臬两司的辅佐官为道员,其职责、设定较为繁复,不能一一赘述,为正四品官。

司道之下的地方行政衙门有府、厅、州、县各级,府的长官为知府,初为正四品,乾隆十八年改为从四品。府下有厅,由同知、通判管理,同知为正五品,通判为正六品。府下还设有州,分为指数布政使的直隶州和由府管辖的散州,长官为知州,前者为正五品,后者为从五品。最下的一级地方长官为知县,正七品。

各省还设有掌管学政、漕运、盐务、河道、税关等衙门。学政为每省一人。管理一省文教事业,由进士出身的侍郎、京堂(各寺堂官)、翰林、科道及部属等官简充,三年一任,各按原官品级。

全国设漕运总督一人,正二品,兼尚书者从一品,有直辖军队“漕标”。

全国设河道总督一人,正二品,有直辖军队“河标”。

宋朝官制的官员品级

1、正一品

诸尚书令,中书令,侍中,太师,太傅,太保,少师,少傅,少保,王。

2、从一品

诸枢密使,开府仪同三司,特进,太子太师、太傅、太保,嗣王,郡王,国公,光禄大夫。

3、正二品

门下侍郞,中书侍郎,诸金紫光禄大夫,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同知枢密院事,太尉,开国郡公,上柱国。

4、从二品

诸银青光禄大夫,签书枢密院事,观文殿大学士,太子少师、少傅、少保,御史大夫,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尚书,左右金吾卫、左右卫上将军,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州牧,殿前都指挥使,节度使,开国县公,柱国。

5、正三品

诸宣奉、正奉大夫,观文殿学士,翰林、资政、保和殿大学士,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资政、保和、端明殿学士,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学士,枢密直学士,左、右散骑常侍,权六曹尚书,上护军。

6、从三品

诸正议、通奉大夫,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直学士,御史中丞,开封尹,尚书列曹侍郎,诸卫上将军,太子宾客、詹事,开国侯,护军。

7、正四品

诸通议大夫,给事中,中书舍人,太常卿,宗正卿,秘书监,诸卫大将军,殿前副都指挥使,承宣使,开国伯,上轻车都尉。

8、从四品

诸太中大夫,保和殿、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侍制,左、右谏议大夫,权六曹侍郎七寺卿,国子祭酒,少府、将作监,诸卫将军、轻车都尉。

9、正五品

诸中大夫,马、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观察使,通侍、正侍、宣正、履正、协忠、中侍大夫,开国子,上骑都尉。

10、从五品

诸中奉、中散大夫,太常、宗正少卿,秘书少监,内客省使,延福宫使,景福殿使,太子左、右庶子,枢密都承旨,中亮、中卫、翊卫、亲卫大夫,殿前马、步军都虞候,防御使,捧日、天武、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团练使,诸州刺史,驸马都尉,开国男,骑都尉。

11、正六品

诸朝议、奉直大夫,集英殿修撰,七寺少卿,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尚书左、右司郎中,国子司业,军器监,都水使者。

太子少詹事、左右谕德,入内内侍省、内侍省都知副都知,宣庆、宣政、昭宣使,拱卫、左武、右武大夫,入内内侍省、内侍省押班,枢密承旨、副承旨,骁骑尉。

12、从六品

诸朝请、朝散、朝奉大夫,起居郎,起居舍人,侍御史,尚书省左、右司员外郎,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右文殿、秘阁修撰,开封少尹,尚书诸司郎中,开封府判官、推官,少府、将作、军器少监,和安、成和、成安大夫,陵台令,飞骑尉。

13、正七品

诸朝请、朝散、朝奉大夫,起居郎,起居舍人,侍御史,尚书省左、右司员外郎,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右文殿、秘阁修撰,开封少尹,尚书诸司郎中,开封府判官、推官,少府、将作、军器少监,和安、成和、成安大夫,陵台令,飞骑尉。

14、从七品

诸承议郎,左、右正言,符宝郎,监察御史,直显谟徽猷、敷文阁,太常、宗正、秘书丞,大理正,著作郎,崇政殿说书,内符宝郎。

正侍至右武郎,武功至武翼郎,和安至保安郎,翰林医官,合门宣赞舍人,太子中舍人、舍人、诸率府率,亲王府翊善、赞读、直讲,判太医局令,翰林医效、医痊,武骑尉。

15、正八品

诸奉议、通直郎,七寺丞,秘书郎,太常博士,枢密院计议官、编修官,敕令所删定官,直秘阁,著作佐郎,国子监丞,诸王宫大小学教授,国子博士,大理司直、评事,训武、修武郎。

内常侍,开封府诸曹参军事、军巡使、判官,京府判官,亦畿县令,两赤县丞,三京赤县、畿县令,太史局五官正,中书、门下省录事,尚书省都事

16、从八品

诸宣教、宣议郎,御史台检法官、主簿,少府、将作、军器、都水监丞,寺、监主簿,秘书省校书郎、正字,太常寺奉礼郎、太祝,太学、武学、律学博士,主管太医局,合门祗候。

枢密院逐房副承旨,东、西头供奉官,从义、秉义郎,太子诸率府副率,亲王府记室,节度、观察、防御、团练、军事、监判官,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京府、节度、观察、防御、团练。

军事推官,诸州签判,节镇、上中下州录事参军,京府诸曹参军事、军巡判官,承直、儒林、文林、从事、从政、修职郎,京畿县丞,三京赤县、畿县丞,诸州上中下县令、丞,两赤县主簿。

尉,诸府诸曹,节镇、上州诸司参军事,节度副使、行军司马,防御、团练副使,太史局丞、直长、灵台郎、保章正,翰林医愈、医证、医诊、医候,三省枢密院主事,守阙主事、令史、书令史。

17、正九品

殿头高品,郊社、籍田、太官令,国子太学正、录,武学谕,律学正,太医局丞,忠训、忠翊、成忠、保义郎,挈壶正,京畿县主簿、尉,三京赤县主簿、尉,诸州别驾、长史、司马,枢密院守阙书令史。

18、从九品

诸承务郎,高班,黄门内品,承节、承信、迪功郎,中、下州诸司参军,诸州上中下县主簿、尉,城砦、马监主簿,诸州司士、文学、助教,翰林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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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官制的官职机构

唐朝官吏制度的地方官制

地方官制:

虚设(道)置观察使

州(郡):刺史(太守);别驾、长史、司马;录事、参军事;六曹: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县:县令;县丞、主簿;县尉、录事、佐史。

乡:耆老;里:里正;村:村正;保:保长;

邻:邻长。四家一邻,五邻一保,五保一里,五里一乡;一自然村为一村。城市内无村设坊,坊正和村正相同。

唐代的地方行政系统,在唐代前期,采用州、县二级制。到唐代中期演变为道、州、县三级制,同时出现了新的二级行政区——府。

州的长官为刺史,其下属僚佐主要有上佐、判司和录事参军。上佐指长史、司马,没有具体职事,辅佐刺史处理州事,但又往往成为安排闲冗官员的职位。因此唐代后期的中、下州一般都不置上佐之职。

扩展资料:

唐代沿袭隋制,把官员分为九品,每品内又分为正、从,共为十八个等级。文官自正四品以下,武官自正三品以下,还分为上下阶,因此,唐代文官的散官实际上有三十个等级,武官散官等级是三十二等级。

这些等级总称为流内官,为正式文武官员。此外还有流外九品,实际上已属于吏员,不属于正式官员的范围。官员的散官称号与品级大致对应,表示官员地位与资历高低,作为升迁的序列。

唐代的品级与散官还与官员服饰等级制度相联系。唐代规定,三品以上官服紫,四品、五品服绯(朱红),六品、七品服绿,八品、九品服青。同时,唐代高级官员都有一个表示其身份的鱼符,以袋盛之,称为“鱼袋”。三品以上官的鱼袋以金饰之,称为金鱼袋。五品以上官的鱼袋以银饰之,称为银鱼袋。

唐承隋制,文武官员均可授勋官,共有十二级。按照规定,勋官可以与相应品级的公卿大臣处于同等班位。但实际上由于授勋过多,动以万计,因此无职事的勋官实际地位往往在胥吏之下,仅仅成为一种授予的官员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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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的中央官制,地方官制,选官制是什么?

一、中央官制

总体而言,魏晋南北朝是皇权的衰微时期,且三公九卿制度的结束和三省六部的创建。

从权力关系演变讲,三省的发展顺序大致是东汉政归尚书,魏晋政归中书,南北朝政归门下。(《历代》P97)这是我们学习三省必须首先掌握的,不过界限并非依朝代如此明确。这种权力中心的替代是符合中国古代官制的趋势之一——内官转化为外官

二、地方官制

从地方行政机构设置看,同东汉后期为州、郡、县三级制度。混乱是这一时期最大的特点,所以地方官制也在一片混乱中。

三、选官制度

此时的选官制度沿袭了汉朝的制度,如察举制、考试制、征辟制、学校入仕等,当然最具有时代特色的、最主要的方式是九品中正制。

中国古代中央官制的演变是

秦汉中央官制

秦、汉建立了以皇帝为中心的三公九卿制。三公为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分掌行政、监察和军事。九卿为中央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行政长官:奉常为九卿之首,掌宗庙礼仪及文化教育;郎中令掌宫殿门户守卫,为宿卫侍从长官;卫尉为宫门警卫之官。

太仆掌皇帝车马,兼掌全国马政;廷尉为中央最高司法长官;典客掌民族事务及朝聘;宗正专管皇室亲属事务;治粟内史职责为征收盐铁钱谷租税和国家财政收支;少府掌山海池泽之税和官府手工业制造,以供应皇室。

魏晋中央官制

九品中正制,世家门阀弟子继承,或推荐。

唐宋中央官制

隋、唐时期专制集权中央政体趋于完备,建立起以皇帝为中心的三省六部制。三省长官具有宰相之职,形成三省分工明确,又相互牵制的机制。这是行政制度的重要变化。尚书省是中央行政管理的中枢,下辖六部二十四司。

宋朝中央官制

宋朝的中央机构在神宗元丰前后有很大的不同。元丰以前,虽仍有三省六部,但形同虚设。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真宰相之任,参知政事为副相,总揆行政;又设枢密院掌军事,转运使司、铁盐使司、度支使司等三司掌财政,这样形成行政、军事、财政三权分立的局面。

宰相的权力大大削弱。六部的权力也被不断增设的机构所侵夺。如吏部,权归审官东院、流内铨、审官西院、三班院;户部,权归三司;礼部,权归礼仪院;兵部,权归枢密院;刑部,权归审刑院,纠察在京刑狱司;工部,权归三司修造案等。

九寺五监中部分寺、监权力的转移也有类似的情形。神宗元丰五年(1082),实行中央官制改革,罢去三司及一切丛杂机构,基本恢复到唐代三省六部的格局。

与唐代不同的是以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行侍中之事、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中书令之职,为宰相之任(后改称左右丞相);此外,枢密院职任得以保留。元朝中央行政制度变唐、宋的三省制为一省制──中书省,以中书省为最高政务机关,六部为其所属。

明朝中央官制

明清中央官制明清时期中国封建君主专制集权发展到极端。明初朱元璋对中央官制作了较大的调整。首先废秦汉以来的宰相制为咨询顾问并办理日常公务的内阁制。监察方面改汉以来的御史台为都察院;军事上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

提高六部地位,直接向皇帝负责,并建立庞大的宦官机构及其控制下的厂卫特务组织。其中尤以废丞相设内阁为政府体制调整的主要内容。内阁由翰林院学士组成,分首辅、次辅和群辅。其职责主要为“票拟”,即代拟诏书,批答奏折。

永乐以后,内阁学士渐参与政事,不仅咨询顾问,且掌实权。内阁遂由明初的皇帝顾问秘书,变为全国行政中枢。

清朝中央官制

满洲贵族建立的清王朝,初由八旗旗主和议政王大臣会议共同议政。雍正年间,西北用兵频繁,为及时商议军务,设军需房,后改称“办理军机处”,简称军机处。始为临时机构,后不仅取代议政王大臣会议,且权力扩大,成为由皇帝直接控制下处理全国军政事务的中枢辅政部门。

其特点为:办事效率高、速度快和保密。清六部职权缩小,已不是行政管理中枢,不能对下直接发布政令。清代寺监仅存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和鸿胪寺。

宗人府的地位则在六部之上。五监仅存国子监,其余四监先后并归工部。鸦片战争后,清廷为适应外国列强的侵略和维护封建政权的需要,进行官制改革和机构调整(见清末政治制度改革)。

扩展资料: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初创于隋朝,完善于唐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各不同时期的统治者做过一些有利于加强君主专制的调整和补充。

明初不设中书令,仍以中书省统六部,长官称左右丞相。太祖洪武十三年,诛胡惟庸,废丞相,撤销中书省,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至此,三省六部制的三省彻底废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古代中央官制

清朝官制有哪些?

清朝沿袭明朝传统,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各部长官(管部的大学士及尚书、侍郎等)称堂官。【由于部比较少,所以这些堂官相当于副总理兼部长】。部下属各司的郎中、员外郎、主事以及主事一下的七品小京官称为司官。

什么是一职三官制

东周官制和西周官制有所不同,包括春秋官制和战国官制。公元前770年进入了东周时期,包括春秋、战国两个阶段。这是一个由统一而进入分裂的时代,是社会转变的时代,也是经济、文化大发展的时代。

春秋初期,王宫首领太宰的地位相当重要,如僖公9年(前651年)襄王派孔宰代表周王赐祭肉给齐桓公;隐公11年(前712年)鲁国“羽父请杀桓公,将以求太宰”,鲁国本无太宰,而羽父“求太宰”是想成为最高执政官。春秋中期,太宰(冢宰)地位就逐渐下降了,最后成为无实权的尊称。这可能与周王室公室地位下降有关,因为太宰本身是王室的家宰,王室衰落,其家宰自然也随之失去了控制权。如成公10年(前581年)楚太宰子商仅是一般使者;成公15年(前576年)宋国向带为太宰,位在六卿之外;襄公11年(前562年)郑国太宰石□仅充副使出使楚国;但吴国较后进,所以太宰之职尚居国政之重要地位。战国时中原各国先后置相为执政官,太宰之称渐废。

王朝官制

西周六卿的首领,春秋时称“正卿”或“冢宰”,也称“相”。正卿有1-2名副贰,称“介卿”。东周的执政正卿开始是郑伯,隐公8年(前715年)后郑伯为左卿、虢公为右卿。桓公5年(前707年)“王夺郑伯政,郑伯不朝,王以诸侯伐郑,王为中军,虢公林父将右军,周公黑肩将左军”(《左传》)。从行文看,大概右卿的地位高于左卿(中原各国尚右,楚国尚左)。此后,虢公、周公并掌周政。僖公5年(前655年)虢国灭,虢公丑奔京师,自此虢公也失政了。此后,周室的执政者就是周公。后来,周公又与王子虎、王叔桓公等同执周政。至春秋后期,周政权落在单(右卿)、刘(左卿)二氏手中。

列国官制

(1)朝官

春秋列国在治事众官之上,有1人总领全国大政,各国名称不同,泛称“执政”,相当于后世的相。它是由西周晚期的执政卿事发展而来的。平王东迁后,在春秋初年还称为“卿士”,后又以太宰居此位;晋国称中军元帅,郑国称当国,齐国在景公时曾一度称为相。“执政”的爵位一般是正卿(或称上卿),唯一的例外是齐景公时管仲掌国政而爵为下卿。因为齐国的国氏、高氏二卿是由周天子任命,而管仲为桓公所任,其爵为下卿以示齐对周王的尊重。“执政”有1-2人襄助,如右卿士有左卿士襄助,右相有左相襄助,太宰有少宰襄助。

春秋列国的重要职官是司徒、司马、司空,其次为司寇,为掌管诸侯朝政的官员。司徒治民事、掌户籍,“司”是掌管,“徒”是徒役,指服军役和各种劳役的民众。司马治军,其佐助为少司马,属官有主管养马的校人(或称校正)。战国以前重车战,每辆战车用4匹马,中间两匹称“服马”,两旁的称“骖马”。马在车战时代起相当大的作用,所以以“马”命官。司空管土地,主要职责是测量土地的远近、辨别土地的好坏,以便授予民众耕种;编定赋税的征收数额。司寇掌管刑狱诉讼,治寇盗。这些官称在中原列国多有设置,其职司也大同小异。主管刑狱的官还有称作理、士、大士、尉氏等。如晋国栾盈在国内斗争失败后逃往楚国,路经东周时遭到抢劫,因此要求周王给予保护,不然就要归罪尉氏。尉氏当是后世“廷尉”一名之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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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采用怎样的官制?

清朝是我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为加强中央集权,削弱?分化大臣权利,以防权臣篡位,建立了一套有别于以前各朝的官制?

清初官制大体承明之旧,只是对旧制中突出的弊端稍加厘革?直至雍正?乾隆时候,才逐步调整并稳定下来?清朝官制包括中央?地方和军事方面的官制,以及相应的官员选拔制度等?清朝中央官职分中枢部?佐理部和帝室部3类,包括内阁?军机处?六部等?

清朝内阁沿袭于明朝?入关前,皇太极曾院,负责起草文书?撰拟诏令?编纂史书?颁布制度?入关后仍设内三院,1658年开始称内阁?3年后复改内三院?

康熙时期的内阁,设大学士?协办大学士?学士,俱满?汉分授?大学士仍冠以殿阁之名?内阁虽居百官之首,但权力又逊于明朝?雍正时期的内阁改名军机处,军机处本是秉承皇帝意旨指示军事机宜的机构?清高宗即位,改名总理处,后仍复旧名?

军机处设军机大臣和军机章京,均为兼职?军机大臣的全称叫军机处行走,或军机大臣上行走,初入军机处或资历浅者则称在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历事一段时间后,再去掉“学习”两字?

军机大臣统称大军机?军机章京又称小军机?军机大臣由皇帝从满?汉大学士和各部?院?寺长官中选拔,或由军机章京升任?军机大臣之间无统属关系,以品高资深者为班首?

军机处总的职责是掌军国大政?自军机处成立后,皇帝对中央及地方机构或官吏有所指示,都由军机处起草谕旨,皇帝阅定后,可以公开宣示的交内阁颁发,称作明发;机密的或个别谕行的由军机处封寄,称作廷寄?一切秉承皇帝的意志行事,钦承宸断,表明君主集权达到空前的高度?

如果说明朝中期内阁首辅多少还保留一点宰相权势的话,那么清代的内阁和军机处,则彻底消除了历史上宰相制度的影响?明朝时为了进一步集权而不设宰相?中书省等机构,宰相的权利转移到内阁,由内阁来处理国家政务?清朝继承了这一做法,内阁的首辅大学士以及协办大学士都被称为中堂,即宰相的别称,但实权则由军机处掌握?

清朝沿袭明朝传统,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管部的大学士及尚书?侍郎等各部长官称堂官,部下属各司的郎中?员外郎?主事以及主事一下的七品小京官称为司官?

在六部之外和六部并立的中央行政机构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翰林院?太医院?理藩院?宗人府?詹事府?内务府?

六部之设,与明朝相同?但有三点变化?一是六部之官为复职,即有一汉员,必有一满员?尚书?侍郎如此,司官也是一样;二是所属机构有部分调整?如户部下设14司,刑部下设18司;三是职权小于明朝六部?如吏部的一部分人事权划归军机处?

清朝军队主要分八旗和绿营两个系统?八旗又分京营和驻防两部分,京营中侍卫皇帝的称为亲军,由侍卫处领侍卫内大臣和御前大臣分掌,而御前大臣持掌乾清门侍卫和皇帝出行随扈,权位尤重?

守卫京师的有骁骑营?前锋营?护军营?步兵营?健锐营?火器营?神机营?虎枪营?善扑营等?骁骑营由八旗都统直辖;前锋营?护军营?步兵营各设统领管辖;健锐营?火器营?神机营由于都是特种兵,设掌印总统大臣或管理大臣管辖;虎枪营专任扈从?围猎等,设总统管辖;善扑营则专门练习摔角?

驻防八旗驻扎于全国各重要之地,视情况不同设将军?都统?副都统?城守尉?防守尉等官?内地将军等只管军事,而驻扎边疆的将军等要兼管民政?绿营即汉兵,驻扎京师的称巡捕营,归步军统领管辖?绿营的建制分标?协?营?汛几级,标又分为督标?抚标?提标?镇标?军标?河标?漕标等,分别由总督?巡抚?提督?总兵?八旗驻防将军?河道总督?漕运总督统率?

督标?抚标?军标?河标?漕标都是兼辖,实际各省绿营独立组织为提标?镇标,提督实为一省的最高武官,总兵略低于提督?总兵以下,副将所属为协,参将?游击?都司?守备所属为营,千总?把总?外委所属为汛?

清朝沿袭明朝设都察院,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为监察院长官,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则为总督?巡抚的加衔?但清代都察院的左右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均为复职?

都察院按省区分为若干道,每道设掌印御史和一般御史?清朝各道与明朝最大的不同是御史出巡制度废革?顺治时,还因临时需要设过巡按御史?两江御史?巡田御史及巡盐御史,均不属于道,行之不久,即行罢革?以后虽偶有差派在京御史巡察各地,但规模小,时间短,不成制度?

清朝在京师中?东?西?南?北五城各设有一个察院,其长官称巡城御史,由给事中?御史中间派,一年一更替?五城兵马司各设指挥?副指挥等官?各城察院和兵马司,分管本城区的治安?

清朝增设宗室御史处?稽查内务府御史处,分别监察宗人府和内务府的事务?都察院与刑部?大理寺仍称三法司?都御史与六部尚书合称七卿?九卿的设置与明朝相同?

清朝地方官职大致分省?府?县三级?总督?巡抚为掌握行政?军事?监察大权的高级地方官员,布政?按察两使为督?抚的属官?与督?抚平行的有驻防将军和提督学政,不过驻防将军只管八旗驻军;提督学政只管学校与科举考试,其权力是不能与督?抚相比的?

省以下为府,设知府?同知?通判等官,与府平行有直隶厅,设同知?通判?府以下为县,设知县?县丞?主簿等官,与县平行的为散厅,设置同直隶厅?在少数民族地区则设专门机构管理,即土司?

清朝在边区设将军?都统?大臣等官?在关外东北地区设盛京将军?吉林将军?黑龙江将军?盛京将军兼管奉天府尹?吉林将军?黑龙江将军下有副都统,协助将军管理军民事务?在内蒙古设察哈尔都统?热河都统?绥远将军和归化城副都统,下分科尔沁等24部?49旗?

在新疆地区设伊犁将军为最高官位?各地又设都统?办事大臣?参赞大臣?领队大臣,如吐鲁番领队大臣?英吉沙尔领队大臣等?1884年,新疆改行省,设巡抚,仅保留伊犁将军和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新疆北疆称天山额鲁特,分5部13旗,编为5盟?各设盟长?副盟长,由同盟之扎萨克选任?南疆各城设各级伯克,伯克是维吾尔族对官员的称谓,最高为阿奇木伯克,其次是伊什罕伯克?建行省后,各城改为府?县,仅保留阿奇木伯克?伊什罕伯克,其余名目伯克均被裁革?

在西藏设办事大臣,初设两人,后改办事大臣一人,帮办大臣一人?西藏办事大臣简称驻藏大臣?驻藏大臣与达赖?班禅额尔德尼共管西藏事务?

上述边区的将军?都统?大臣,都由皇帝从满族贵族中选派,秉承皇帝意旨行事,其职权与内地总督相似?此外,清朝还在云南?贵州?广西?四川?西藏?甘肃?青海七省少数民族地区设土官,以当地少数民族首领担任?

清初文武官员的品秩与明代相同,1786年统一为九品正从18级?九品之外,称未入流?除品级外,文武官遇覃恩又有封阶?文官18阶,1至10阶称某某大夫,11至18阶称某某郎?武官封阶,初分3个系统?一为公?侯?伯,封光禄大夫,后改建威将军;一为八旗,有9阶;一为绿营,有12阶?乾隆时统一为18阶,1至4阶称某某将军,5至8阶称某某都尉,9至14阶称某某骑尉,15至18阶称某某校尉?文武大臣还有加官,为三公三孤,制与明同?

清朝的爵位是世袭之号?乾隆时规定,宗室封爵为14等:和硕亲王?世子?多罗郡王?长子?多罗贝勒?固山贝子?镇国公?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奉恩将军?世子?长子候袭亲王?郡王,实际上只有12等?

清朝宗室?百官俸禄分银?米两种,以宗室封爵和官员品级高低为标准,称正俸?在外武官不支米,另外有丰厚的薪银?在正俸之外,还有恩俸?养廉?津贴?公费等,也是官员的合法收入?

AAA清朝通过哪种方式选拔人才?

清朝官员人才选拔首先是通过科举取士?汉人只能通过科举而取仕当官?其次是八旗在编人员或者皇室成员顶职取仕?这种方法主要针对满族人,因此满族人除了通过科举还可以“顶职取仕”?也就是说,在编的那些“吃皇粮的”优先?最著名的就是和珅,当初是八旗在编人员,并未参加科举取士,但等到了工作年龄,便借上辈功劳入仕了?最后就是通过高官举荐为仕?这种方法主要针对是清朝决策层的高官?

中国政府的官职是怎么排的?

  国家级正职: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国务院第一副总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国家级副职: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全国政协副主席。

  省部级正职:

  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省部级副职:

  中共中央纪委常委,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

  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

  厅局(地)正职: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党组)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纪委书记。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厅局(地)副职: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正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

  县处级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县处级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和副处级单位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

  乡科级正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各乡镇党委,政府正职,

  乡科级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副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

  各乡镇党委,政府正副职, 公务员 军队 国有事业单位和 国有企业

  专业技术人员 不是公务员,

  不是公务员, 但仍是国家干部

  但仍是国家干部。

  一

  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 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委员长、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国务院第一副总理,政治局常委。为一级。

  二

  副总理、国务委员 政治局委员、军委四总部军委副主席,最高 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院检察长 ,海军、空军、二炮,大军区正职 为二至三级

  三

  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书记,大军区副职, 中国科学院、各省省长,中央各部部长 集团军正职 社会科学院为三至四级

  四

  省(自治区、直辖市) 集团军副职 十所重点大学 44个国家大型骨干

  省 委副书记,副省长, 企业集团中央各部副部长,十六个副省级城市的市委书记。市长

  为四至五级

  五

  地 (市、洲、盟、直辖市的区)市 委书记、巡视员 以上学位的大学校长、

  五至七级

  六

  地(市、洲、盟、直辖市 的区)委副书记、助理巡视员

  六至八级

  七

  处长、县委书记、 副旅 副教授 中型国有企业 县长,调研员 团 高级工程师、副主任医师、

  七至十级

  八

  副处长、县委副书记 副团 长 副县长,助理调查员

  八至十一级

  九、

  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讲师、工程师、主治医师、

  科长、主任科员 中学一级教师 九至十二级

  十

  乡党委副书记、 副乡镇长,副科长, 营长副主任科员 九至十三级

  十一级博士的起始级别 副营

  十二级 副连硕士的起始级别

  十三级 科员 排职 助教、助理工程师、

  九至十四级 医师、小学一级

  学士的起 教师、艺术四级

  始级别

  十四级 技师

  (八层) 中学三级教师、

  大专毕业生 医士、护士、

  的起始级别 小学二级教师、艺术五级

  十五级 事员 小学三级教师、

  (八层) 十至十五级

  职校毕业生

  的起始级别

  正省级干部(正部级干部):

  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省长、天津市市长)

  部队正军职干部(如江苏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

  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安徽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

  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

  正厅级干部(地市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干部(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

  各地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无锡市市长)

  部队正师职干部(如1军后勤部部长、34师政委)

  注:以上为高级干部

  副厅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长、江宁区区长)

  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苏州市副市长)

  部队副师职干部(如35师副政委、179旅旅长)

  正处级干部(县团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浦口区副区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扬州市劳动局局长、滨海县县长)

  部队正团职干部(如105团政委)

  副处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镇江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家港市副市长)

  部队副团职干部(如105团参谋长)

  正科级、副科级干部略

  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如张家港市市长为正处级干部,若为苏州市市委常委,则为副厅级干部

  按例,高级干部在60或65岁以后往往调往相应级别的人大、政协担任领导职务,俗称“退居二线”

  正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巡抚与布政使,为从二品

  副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按察使,为正三品

  正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府,为从四品

  副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同知,为正五品

  正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县,为正七品

  副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县丞,为正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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