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烈事迹|杜庭斌:头部、身上被砍27刀,仍顽强地与罪犯搏斗

文史通4年前历史故事问答709



杜庭斌


杜庭斌,1970年2月26日出生于广东省番禺市灵山镇高沙村。从小学到中学,一直是老师称赞的好学生。他曾任班长、团支部委员。离开校门后,他学过无线电技术,学过医,当过油漆工,做过化妆品推销员。


1990年9月,杜庭斌被吸收为派出所治安队员,由于工作出色,不到一年,便被提升为治安队长,1991年10月又以优异的成绩,被吸收为地方民警。1992年被评为番禺市依法治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1992年至1994年连续三年受到广州市公安局和番禺市公安局的嘉奖。1994年4月转为国家民警,一级警员警衔。7月,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他立志将自己献给公安事业。在工作中,每逢危难关头,他总是奋勇当先,无所畏惧。


1994年10月至1995年6月,番禺市灵山、横沥、潭洲一带海面连续发生多起抢劫船艇的案件。杜庭斌与战友们经精心侦查,发现主犯吴华强藏在蕉门水闸附近一艘船上。6月29日深夜,杜庭斌与番禺市公安局刑警队前往围捕,该匪跳水逃命,杜庭斌第一个跳入水中追捕。水下情况复杂,危险性很大。但杜庭斌不顾个人安危,单枪匹马追了一百多米,同劫匪在水中展开了搏斗。该匪用拳头猛击杜的头部,杜正气凛然,毫不退让,最后在同志们的协助下,将这名穷凶极恶的海盗头子抓获,从中破获海上抢劫案13宗,追回赃款赃物价值八万多元。


1995年6月,灵山镇志兴服装厂一名职工被两名歹徒勒索,歹徒声称如不交出一万元,就将该职工劫走。杜接报案后,即与其他干警和治安队员赶赴现场,当事主向案犯交款时,杜庭斌第一个冲上去,将一名歹徒按倒在地,另一名歹徒见势不妙,从腰间拔出一把水果刀向其头部挥去,杜庭斌被砍伤左眼角、肩膀,鲜血直流,但他奋不顾身,与其他干警合力将两名歹徒制服。


1995年7月,一名事主因欠赌债被一伙赌徒绑架。杜庭斌等干警赶到现场时,赌徒已将当事人劫持上车。杜庭斌不顾个人安危,迅速跳上车,抓住一名赌徒,其他赌徒见状,用钢珠枪向其射击,未中,又用刀砍其头部。杜庭斌的鲜血染红了衣服,他毫不畏缩,当赌徒强行开车逃跑时,他又机智地开枪击穿其汽车轮胎,最终将凶犯缉拿归案。


1995年8月6日,灵山镇有三名歹徒拦路抢劫并开枪打伤一名治安队员,杜庭斌参加了围捕工作。8月8日,发现三名持枪歹徒藏匿在庙青村的一个猪舍内,杜庭斌第一个猛扑上前,将其中一名歹徒摔倒在地。干警们齐心协力,没开一枪,就将三名持枪歹徒抓获。经查,这些歹徒是不久前在内蒙古自治区抢劫银行、杀人后被通缉的要犯。为此,杜庭斌荣立个人三等功。


同年10月25日,灵山镇中心小学一名学生被绑架,绑匪勒索其家人85万元,多次转移交款地点,还声称收款后24小时才释放人质。干警们考虑到儿童的安全,吩咐事主先交钱,然后跟踪绑匪到其藏匿人质的地方,解救小孩。接着,他们连续伏击了10多个小时,直至第二天凌晨2时,绑匪刚露头,杜庭斌又是第一个冲上前,把绑匪抱住。绑匪自恃身高体壮,挣脱逃跑,杜庭斌与战友们奋力追了几百米在战友的协助下将其制服。


杜庭斌在工作中总是兢兢业业,埋头苦干。大部分时间都用在工作上。他在所内分管治安队工作,每个星期至少有三四个晚上开车巡查全镇的治安,常常工作到天亮,第二天又照常上班。


杜庭斌还负责水上浮尸的处理工作。灵山镇河道纵横交错,每年水上的浮尸少说也有十具八具,每次发现浮尸,他都会同法医一起进行尸检。1995年7月,河南发现一具已腐烂发臭尸体,杜庭斌接报后,迅速赶赴现场,对浮尸做出了妥善的处理。


杜庭斌对人民群众有一种真挚的爱。为了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他担任好几所小学的课外辅导员,经常抽时间给学生上法制课,进行法制教育。有一次,航运小学有几名“双差生”到航运公司货场盗窃物品卖给“收买佬”。杜庭斌知道后,一面依法对这几名学生进行处罚和教育,另一方面又召开会做家长工作。在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的关怀下,这几名学生再也没有违法乱纪行为,学习也有很大的进步。杜庭斌牺牲前两天,他还到镇中心小学召开“双差生”座谈会。


杜庭斌关心别人胜于关心自己。在围捕“八·六”持枪抢劫杀人案三名歹徒时,杜庭斌冲在最前头,他对同行的新民警说:“你跟在我后面,不要怕!”当他发现这位新同志没有防弹衣时,便脱下自己身上的防弹衣给他穿上。


1995年12月18日下午3时许,三名持有枪刀的歹徒洗劫了一辆由中山开往广州的中巴,车上乘客被抢去现金一万多元及金银首饰一批,两名乘客被打伤。歹徒在灵山镇平稳加油站路段下车后,群众即向灵山派出所报案。


接报后,副所长何焯华、副指导员甄焯均立即带领民警杜庭斌、见习地方民警曾强等赶赴现场。被抢的乘客说:“歹徒持着刀、枪朝平稳村方向逃窜。杜庭斌、曾强即驾摩托车率先入村追捕,其他干警也兵分几路进行包抄。


在一条田埂上,杜庭斌、曾强发现了正在逃窜的劫匪黄琪、韦勇、莫振添,在距离约50米处,杜庭斌鸣枪警告,喝令歹徒不准动,但他们继续逃窜。杜庭斌等追了约一百米,离三名歹徒越来越近了,杜庭斌再次鸣枪警告。歹徒莫振添、韦勇狗急跳墙,用双管火药枪向杜、曾二人射击。


杜、曾两人不顾个人安危,向歹徒扑去,杜庭斌扑向莫犯,曾强扑向韦犯,经过一番激烈搏斗,歹徒被制服。杜、曾两人正要给罪犯戴手铐,持刀逃跑的歹徒黄琪眼见同伙被擒,凶相毕露,挥舞着锋利的菜刀冲回来,疯狂地向杜、曾两民警乱砍。


曾强的头部、背部被黄犯连砍四刀,身负重伤,与韦犯一起滚落田沟,仍一手抓住韦犯持枪的右手,一手抓住韦犯的腰。


杜庭斌的头部、身上被砍27刀,仅枕部就被砍了13刀,最大创口长达13厘米,枕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脑组织外溢,左耳廓连皮带肉几乎被砍脱,左手腕几乎被砍掉,鲜血染重衣,但他强忍剧痛,仍顽强地与莫犯搏斗,莫犯拼命挣脱,企图从田里逃跑,杜庭斌拖着沉重的身躯追了几步,竭尽全力将最后一颗子弹射向莫犯,将其当场击毙,他自己也终于支持不住倒在地上。当干警和群众赶来抢救时,杜庭斌还迷迷糊糊地把一群众误当成劫匪,抓起他的手臂张口咬去……


这时,搜索而来的民警梁锡波、治安队员高鉴仔合力将与曾强搏斗的韦犯制服,逃出不远的歹徒黄琪也被围捕干警抓获归案。


干警和群众迅速将杜庭斌、曾强送到大岗医院抢救。然而,杜庭斌终因伤势过重,经全力抢救无效,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杜庭斌牺牲后,被国家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被广东省人民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被中共广州市委追授为优秀共产党员。




来源:中华英烈网


网络编辑: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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